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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端贝

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梁山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吴端贝涉嫌受贿一案,由梁山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梁山县纪委监委对梁山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吴端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端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高档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擅自违规处置医院医疗设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药品、耗材、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吴端贝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法纪意识淡薄,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梁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梁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端贝开除党籍处分;由梁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吴端贝简历:吴端贝,男,汉族,1965年4月生,山东鄄城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梁山县人民医院影像科副主任、放射科主任、院长助理。2017年6月任梁山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2021年4月任梁山县人民医院副科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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