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租赁合同是谁签的,就诉谁。是发起人签的,就诉发起人。

有人要问了,但发起人签租赁合同是为了公司经营,公司成立后租金都是公司支付的,能诉公司吗?

如果公司成立后主动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可以视为债务的加入,可以在起诉发起人时同时起诉公司。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9、租赁合同订立后,承租人以租赁房屋为经营场所设立企业并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纠纷的,如何处理?

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后,以租赁房屋为经营场所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实际使用房屋,因租赁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原则上应当依据合同相对性确定诉讼主体。出租人以承租人和实际使用房屋的企业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两者就租赁合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该企业对承租人所签合同债务构成债务加入的除外。实际使用房屋的企业同意承担承租人欠付租金等合同债务,或者其存在以自己名义交纳租金、与出租人进行债务对账清算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义务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前述的债务加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条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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