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许敏来说,她原本有很多机会和理由将九江的房子顺当地要回来。她在知道姚策非亲生之后的三个月内可以申请撤销赠予,这个渠道简单明了,没有争议。

错过这个机会,她还可以趁姚策在世期间,通过法律诉讼要回房产,可惜的是许敏顾及20多年的母子之情,选择相信姚策会主动归还。许敏通过哥哥得到姚策离世的消息后,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才通过法律渠道申请了房产保全。

九江房产原本属于姚策的婚前财产,完全是姚家的内部财产问题,跟熊磊毫无关系。随着姚策恰到好处地离世,姚家房产硬生生拖成了姚策的遗产,熊磊拿着“合法”的遗嘱,堂而皇之地要鸠占鹊巢。这种如意算盘如果能得逞,普天之下还有好人活的道吗?既然已经打了官司,咱们就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评说是是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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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看事实。许敏为什么没有及时撤销赠予?两家认亲之后不久,因姚策不还房子而发生了针对他的网暴,很多人骂他白眼狼。姚策为此很痛苦,公开表达一定会将房子还给许妈,许敏也就没再急着提此事。2021年初,姚策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许敏想趁姚策在世尽快完成房产过户,姚策一方表示会积极配合,房管局表示会也大开绿灯,许敏为此三入房管局办手续,可是直到3月23姚策突然离世,过户手续都没有办成。俗话说得好,事不过三,如果姚策不是在3月23日离世,许敏一方或将不再等待,而是直接发起诉讼要回房产。这样一出抢房大戏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是巧合还是背后另有导演,值得深究。

再来看法条。《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的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许敏为什么没有及时撤销赠予?为什么没借姚策在世期间发起诉讼要回房产?难道她真的不想这样吗?许敏的真实意图公开表达得清清楚楚,她之所以被动放弃上述权利是因为受到对方承诺还房的欺诈。因此可以认定,因欺诈导致的各种结果无效,许敏一方因受到欺诈的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失可以继续追责,比如房租、误工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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