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记者7月24日从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6月下旬以来,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南京市实行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四类药品”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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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卫健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要求,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时,应实名登记购买人和使用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职业或工作单位、所购药品名称、所购药品数量、体温、健康码等信息,并同时提供给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同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对南京市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监管系统的“四类药品”在线销售登记模块进行了完善升级,增加了医院就医情况、处方来源、健康码信息等字段,运用数字化手段助力疫情防控。

交汇点记者 胡明峰 通讯员 宁市轩

编辑: 管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