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暴雨持续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各大企业、各界名人、全国网友纷纷伸出援手捐款捐物驰援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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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说唱歌手“孩子王”发微博晒出自己捐款1万8千元的截图,然而网友根据他的单号查出他只捐了100元,图片是P的。“孩子王”在粉丝群里的发言也被网友曝光,其承认自己捐款P图的事,甚至称本来想P成18万的,别的rapper都是几十万。

▷此图为P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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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捐赠截图

随后“孩子王”发微博道歉,说自己补捐了1万8千元,会认真悔过。结果网友再次查到,以他名义的捐款多了五笔:1分,2分,1毛8,1块8,1块8。

该事件曝光后,《少年说唱企划》宣布孩子王退赛。但这个结果网友并不满意,认为他应该为自己的捐款造假行为负法律责任。

捐款实质上是一种赠与行为,那么大家也有必要了解一下赠与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享有任意撤销权的。简单来说就是,你要送别人一样东西,在这个东西实际交付之前,你都是可以反悔的。

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

第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

所以,不能拿公益捐款随意开玩笑。今天大口一开承诺捐100万,明天却说是开玩笑的,那么受赠机构是可以告你的。

根据慈善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一)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

(二)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

显然,根据慈善法的相关规定,“孩子王”把自己的捐赠行为在微博上进行了公开,也就是其已通过互联网公开承诺了捐赠的行为,如未履行承诺,属于违约行为,郑州市红十字会可以要求其履约。若拒不履约,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孩子王”如果不补捐,或将触发违约责任。

那么,身为公众人物,捐款造假,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据法治日报报道,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磊认为,该虚假行为具有严重的道德瑕疵,是一种爱慕虚荣、破坏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如果其利用该虚假捐款行为,作为自己获得某种具体经济收益的一种手段,破坏了社会秩序,可能会涉嫌违法。另外,如果公众人物恶意散发不实信息,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实质性损害,相关机关会根据行为恶劣程度,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义认为,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孩子王”作为公众人物,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若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不排除主管部门实施网上行为限制等惩戒措施。

此外,根据《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演艺人员不得出现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在捐款这件事上造假,“孩子王”违背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或许也会面临行业惩戒。

身为公众人物,应时刻谨记自己在社会中的责任与担当,若想通过捐赠等方式维护自身正面形象、增加影响力,无可厚非,但请言出必行。万不可用“口头支票”谋取虚假光环,更不应该在万众一心抗灾的时刻无底线哗众取宠。若宣称的捐赠存在虚假数据,不仅给自己造成信任危机,存在严重的道德瑕疵,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提醒大家,涉及捐款,还是要通过正当合法的官方渠道。(编辑:崔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