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2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甘肃省核安全局原局长肖铮贪污、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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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被告人肖铮利用担任甘肃省辐射监理站站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套取公款1098万元后非法占有,其中肖铮分得赃款983万元,并将贪污赃款放贷生息。2014年至2020年,肖铮利用担任甘肃省核安全局副局长、局长、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12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9.55619万元。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肖铮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肖铮做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兰州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及被告人亲属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肖铮简历:

肖铮,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甘肃临洮人,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1990.9—1998.3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气室干部

1998.3—2002.9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业务室副主任、主任、工程师

2002.9—2008.4 甘肃省辐射环境监理站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高级工程师

2008.4—2010.11 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兼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

2010.11—2013.7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兼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2013.7—2014.7 甘肃省核安全局副局长(副厅长级)

2014.7—2018.10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甘肃省核安全局副局长(期间:2016.8-2017.7挂职任中共永登县委副书记)

2018.10—2018.12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8.12—2020.1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甘肃省核安全局局长(兼)

2020.1—2020.9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甘肃省核安全局局长(兼)

(啄木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