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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22日,十三届菏泽市委第十四轮巡察5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工作,本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经市委批准,十三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将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延伸市第一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市特殊教育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7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全市“合村并居”问题整改、加快安置区建设和农村危房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机动式”巡察。

近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张新文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要求,市委巡察组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上一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市委巡察组将在各被巡察单位工作3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以及与巡察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