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小悦悦走在巷子里时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货柜车碾过,没想到的是,事件发生的几后几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十八个路人。却只是望了望,便选择离开,一直到拾荒阿姨陈贤妹路过才施以援手。小悦悦被送去医院时脑干反射已消失,经几天抢救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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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事件所表现出的人心之漠然,实在让人心寒,而他们之所以不帮忙还是因为怕引火上身。在小悦悦事件发生的五年前,曾发生过南京彭宇案件,主人公彭宇扶摔倒老太并送医院却反被告。法院以“你不误伤她,就不会送她上医院”判处彭宇赔偿4万余元,此案也是令人争议不休。一边是路人漠然而去,一边是好心人被诬陷,让人做好事时不免顾虑三分。

一切皆源于2006年11月20日的早晨,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车时。有两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比较少的公交车,26岁的小伙彭宇则在前面那辆公交车。在徐寿兰朝着后面那辆跑时,彭宇正好从前面那辆的后门下车,双方不经意相撞。

彭宇回头一看,发现倒地的徐寿兰,便将其扶起。并与随后赶来的徐寿兰家人将她送去医院治疗,期间代付两百元医药费,老人年纪大了一摔便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随后双方发生纠纷先后报警。但都没达成一致,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指认彭宇将自己撞伤索赔医疗护理费等共计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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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第一次开庭,彭宇的妻子替他出庭答辩,没有说彭宇是做好事。只提出:原告受伤非所告导致的,不应该承担责任。紧接着6月13日第二次开庭,彭宇本人出席答辩,表示自己下车的时候是跟人撞了却不是跟徐寿兰相撞。提到为什么去扶她,则说为了做点好事,此时便已经出现了问题。

两人是否相撞?就是这个最关键的节点上,警方丢失了事发时双方的询问笔录,缺少原始的直接证据支撑。其次法官在一审判决中的一些推理分析,偏离了主流价值观,从而引发判决结果收到舆论质疑。2007年9月4日的一审宣判结果是: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即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徐寿兰方对这个结果感到满意但认为40%比预期要少。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同时旁听公开审理的一些媒体,也逐渐形成彭宇是做好事被诬陷的一边倒倾向。等到二审,南京市中院在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找到了事发当日,双方分别报警时的两份接处警登记表。

上头内容写着两人相撞的情况,这些新证据为事实提供了重要佐证,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可彭宇案的争议并未停止。除去以上提到过的原因之外,还有一条是二审时,彭宇与徐寿兰的和解协议中曾增加不得透露本案相关信息、相关言论的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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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真相不能及时让公众知晓,经过数年发酵,彭宇案成了社会道德滑坡的反面典型。每当人们提到有人摔了该不该扶,该不该帮忙时,都会将彭宇案扯出来。事过多年后,彭宇也承认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不过彭宇案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依然不能消除。此案被误读和放大的负面效应,也反应了公众对社会道德缺失、诚信危机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