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据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消息,该局对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暴雨期间借机涨价行为作出50万元行政处罚。

三天前,郑州遭遇特大暴雨袭击。当晚,有被困在郑州高铁东站附近的市民反映,平时每晚售价两三百元的希岸酒店直接涨价到两三千元,最高涨到2888元。经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调查,上述情况基本属实,该酒店属于哄抬价格行为。

据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介绍,20日当晚,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河南德悦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机涨价,对入住顾客按1500元/间、1688元/间、2888元/间等价格结算,超过平时价格的3倍-5倍。

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此举涉嫌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鉴于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主动道歉并挽回社会影响,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给予50万元的处罚告知。

据悉,希岸酒店管理(广州)有限公司22日曾发布致歉声明,称已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并承诺郑州所有门店将免费提供救援队消防保障官兵的住房,郑州高铁东站店则将开放所有客房,免费为受灾群众提供住宿。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对发现的借机涨价、随意涨价等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并提请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广大市民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据南都记者了解,《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第六条提到哄抬价格的表现形式包括: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如果存在上述行为之一的,执法机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值得一提的是,《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正在修订。本月初,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征求意见稿,有关哄抬价格的违法表现新增“通过强制搭售、高额收取或大幅提高其他费用等方式,推动商品或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在罚则上也有所调整。

其中第七条指出,在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期间,经营者违反《价格法》规定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没有违法所得的,拟处违法行为发生期间销售额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