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蓝地绿水清,勾勒出美丽中山图景。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内河涌劣Ⅴ类比例下降,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臭气扰民问题取得阶段性改善……近年来,中山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压紧压实责任,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老大难”问题。

从2015年年底河北试点起,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犹如一把利剑,推动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发生根本性变化。自2016年年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整改意见以来,中山高度重视,以“坚持不懈攻坚克难,才能积小胜为大胜”的思路,正视环境治理问题中的不足,持续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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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把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受访者供图

健全整改机制,开展自查自纠

2017年以来,中山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中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黑臭水体工作专责小组、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专责小组多个专责小组,形成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市领导靠前指挥,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和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各镇街分工协作的组织领导机制。

今年上半年,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指出的问题,参照今年第二轮第三批广西、云南等地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杞麓湖虚假整改等40个典型案例,中山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迅速推进整改。

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班子领导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抽调骨干力量,抓好整改落实的统筹协调。

在全市持续推进的整改工作,形成中山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目前,中山市涉及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共7项任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共11项整改任务、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共9项整改任务,均已全部完成或阶段性完成。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共15项整改任务,细化为67项整改措施,已完成64项整改措施,其余3项正按时序推进中。第一轮央督、央督“回头看”、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961宗案件均已总体办结。

创新监管举措,设置“环保健康码”

为落实整改任务,中山市生态环境部门创新监管举措,推动工业园区开展生态智慧化长效管理项目,以推动工业园区自管自治模式为核心,为试点园区各企业设置“环保健康码”,在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环保手续管理、证后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设置多维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展示企业环境健康状况,协助企业动态掌握自身环境管理水平。

该措施通过贯彻落实园区化的管理思维,借助大数据力量能研判工业园区内企业的真实状态,不仅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也能有效解决中山市工业企业数量众多、规模较小、存在一定数量的散乱污企业、环境监管难度较大的难题,同时也有助于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无事不扰守法企业,重点帮扶问题企业”。

中山市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集聚区将作为试点,将被打造为一个“明码实况”的智慧透明工业园,作“班”、“码”、“限”、架设“红”、“绿”、“登”,引进自检自查的环境管理新模式,进行差异化管理。

着力消除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是保障饮水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中山央督整改工作的任务之一。一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把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从2012年开始先后组织了多轮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0年,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中山市全面推进“千吨万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违法项目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一方面多次组织市镇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地毯式摸底调查,另一方面利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对50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清单进行精准定位构图,实现问题清单可视化、信息化,形成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问题一张图,对清理整治工作实行挂图作战。

自推进分类整治工作以来,中山已推进完成整治环境问题404个,完成率为80%。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按既定的工作方案将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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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保护区内的违法项目。

推动达成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近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及市生态环境联手推动下,中山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正式签订,违法企业需要赔偿相关生态环境修复金额高达371万元。

2018年,有群众举报,洪奇沥水道周边出现污染情况。经辖区公安民警调查,发现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规避相关环保检查、降低处理成本,将未经处理的含氨氮、锌等工业废水直接排出至洪奇沥水道。公安机关随即勒令该公司停止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并对相关案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发现这个案件属于公益诉讼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我们发出检察建议,生态环境局作为行政机关,可以作为侵权责任人向企业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吴小强说。

7月13日,在市检察院见证下,市生态环境局与该公司正式签订了相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根据2018年正式实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造方案》要求,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行为,将同步启动生态损害赔偿,责令污染者及破坏责任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的赔偿责任。2020年底,在收到检察院的建议书后,市生态环境局迅速介入,并马上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估,检测报告显示,累计生态环境修复金额达371万元。

7月13日,在市检察院见证下,市生态环境局与该公司正式签订了相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分六期支付相关费用。目前,第一期费用约71万元已经支付完毕。本次赔偿协议的生效,让中山市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领域实现了零的突破。该案例作为央督“回头看”的重点交办案件,在多部门的配合下,也切实得到了依法依规的处置。

以整改促攻坚,以重点带全局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中山的生态环境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部分整改任务效果不明显。例如,虽然2021年第二季度中山市河涌劣Ⅴ类占比有所下降,城市水质指数逐年改善,但整改成效仍然不理想。

今年5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指出,中山市要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未达标水体治理,二是加快补齐危废处理能力短板。

7月6日,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全市上下要紧盯整改任务再梳理再排查,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固强补弱、举一反三、延伸拓展,以整改促攻坚,以重点带全局。要聚焦短板弱项早研判早整治,克服惫懒思想,深入排查历次督察反馈突出、群众日常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

目前,各镇街已迅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专题会,其中坦洲镇、黄圃镇等多个镇街成立督察工作专班,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梳理并形成各镇街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组建5个督导组,对各镇街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的全面督导,并现场反馈意见,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对典型问题开展“回头看”强化督导。

7月起,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联合相关单位分设4个实地督查小组,对中央环保督察项目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实现全市全覆盖督查。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对跨部门、跨镇街的问题统筹协调,实施每天一通报、每周一调度,第一时间协调突发问题,成立分项专班,对关系民生的重点工作不遗余力争取重大突破,高质量稳步啃下环境治理的“硬骨头”,让整改工作经得起时间、历史的考验。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廖瀚

【通讯员】肖欢欢

【作者】 廖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