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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上午,经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吴斌受贿、芜湖市华泰实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德华洗钱一案在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宣城市纪委、绩溪县委办、绩溪县国投公司、城投公司、旅投公司等单位近百名公职人员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2017年期间,被告人吴斌利用担任中安保理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2478.25万元,其中索贿1955万元,未遂45万元,在保理融资业务方面为他人提供关照和帮助,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11月,被告人陈德华明知吴斌的钱款是贪污贿赂犯罪所得,仍为其提供账户,协助吴斌将受贿款800万元转移至指定账户,情节严重,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证据、量刑等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两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场宣读了悔过书,请求法庭从宽处罚,给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该案将择期宣判。

随着庭审进程的推进,现场旁听人员全面了解了被告人全部犯罪事实,近距离感受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教训,深刻认识到思想防线退化、自身行为放纵、漠视法律红线带来的惨痛后果,深受震撼和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