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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1日,云南省某职高顶岗实习学生在马尾区某公司顶岗实习期间因未能妥善处理工友矛盾,纠集人员发生两次斗殴。

01

追诉漏犯,宽容但不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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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开学季,这起看似“简单”的聚众斗殴案被摆到了马尾区检察院林瑜检察官的案头。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林瑜认真审阅了卷宗,逐一梳理了在案证据,核实了每一名涉案人员的具体行为,发现赵某等8人已涉嫌聚众斗殴罪,但公安机关未移送审查起诉,遂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成功追诉8名“漏网之鱼”。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但绝不纵容未成年人。被追诉的这8名犯罪嫌疑人有6名是未成年人,必须要让他们明白,犯罪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林瑜说到。

02

宽严相济,分类处理

承办检察官坚持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相结合的办案模式,在审查起诉阶段对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耐心释法说理,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11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伏法,并综合作案时年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态度等,严格把关,分类处理,对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对赵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对赵某宣布不起诉决定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赵某的母亲远在云南老家,不便陪同,承办人便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与赵某的母亲、辩护人、本案的侦查人员来了一次“隔空对话”。“孩子呀,你要改过自新,做事不要那么冲动,在外面平平安安的,不要再惹事。”赵某的母亲一遍一遍地交代着赵某。“我会的,一定不会再做触碰法律的事情。”赵某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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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不是简单的一诉了之,不捕不诉,也绝不能是一放了之,要防止不教而罚,避免不教而宽。为了巩固帮教效果,承办检察官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跟踪,现在的赵某已经顺利从学校毕业,找到了一份数控操机工作,在平凡的日子中积攒着幸福感。

03

提起抗诉,捍卫公平正义

2019年12月31日,徐某的判决书被送到了林瑜检察官的手中,判决书上赫然写着“徐某在最后一次斗殴中纠集的同伙超过10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对被告人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凭借对案情的了解和多年的办案经验,林瑜认为本案判决属适用法律错误,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在查阅了大量司法解释和相关案例后,林瑜拟决定对本案提起抗诉。但在召开检委会、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请示的过程中,不少检察官都认为,本案属于法律理解的问题,抗诉是否能成功、成功的概率有多大,还需要打个问号。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判决情况将直接关系到徐某的权益,何况如果认可了徐某的判决,必然会影响到将来对其他同案未成年在校生的处理,无法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基于这种考量,2020年1月9日,检委会最终作出了提起抗诉的决定。同时,被告人徐某也提出上诉。

2020年12月22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支持抗诉的决定。在上下两级院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5月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本院的抗诉意见,将徐某的刑期由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故事到这里虽然一波三折

但仍未结束

04

为爱发声,筑牢青春防线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本案中暴露出的涉案学生安全意识、法治观念淡泊、校方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均让林瑜感到担忧。

秉持着发现一处漏洞堵塞一处的原则,林瑜检察官主动联系了该校的就业办主任,走访了顶岗实习单位,并向该地检察机关征求了意见,在对该校的法治教育开展情况、校园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详尽的调查核实工作后,发出首份跨省《检察建议书》,建议学校加强学生法治教育、谦让教育,选派经验丰富、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全程指导、管理顶岗实习学生,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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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意见被该校悉数采纳,学校还构建起了实习学生、监护人、班主任、学校和企业五级管理体系,加强对学生的监管。

供稿丨林瑜 薛昕

编辑丨林文婷

转自:福州检察之窗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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