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一名林姓男子2020年透过手机游戏「第五人格」结识多名未成年少女,并以赠送虚拟宝物为由,诱使少女拍下裸露下体、胸部,甚至是自慰的猥亵影片,传送给自己,保留观赏。检方依法提起公诉,一审将他判刑8年。上诉二审后,高院二审21日也将他判刑8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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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书显示,林男因透过手机游戏「第五人格」结识12岁少女,并在2020年2月某时,在桃园市大园区住处,要求少女裸露全身并开视讯进行自慰行为,若配合的话便会赠送游戏虚拟宝物。对此,少女分别与林男进行58秒、5分钟及8分钟的视讯通话。而林男也趁少女不注意时,开启录影功能,将猥亵画面储存。

林男事后又以一人分饰两角的方式,用脸书账号传讯给该名少女,表示林男握有她的猥亵影片。少女听闻后便赶紧与林男连络,怎知林男却威胁她传送自己或朋友的自慰影片,「否则就传给妳朋友看」、「如果妳做最后一次,我都删光」、「确定不要我就传了」、「我就传给妳朋友看」。少女最后借故拖延,并报警处理,才没让林男得逞。

检方对林男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将林男重判有期徒刑8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时,林男以自己犯罪情节轻微、所生危害不大,以「情堪悯恕」为由,请求二审减刑。但高院认为林男的犯行并未情堪悯恕,不足可采,维持原判8年。可上诉。

另外,检方还发现林男用同样手法诱骗另一名当时年仅10岁的少女,使该名少女在自家浴室中,拍下裸露胸部、下体之猥亵照片,传送给林男。新竹地院4月间也对他另外判刑7年6月,目前上诉二审审理中。2案若合并执行,刑期恐怕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