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一篇题为《“双专班”合除害群之马》的专题报道,报道反映的是2017年,江苏省淮安市纪委监委专案组和公安机关专案组两套班子,在摧毁以时任淮阴区越河村村委会主任聂元元为首的“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团伙中,一举挖出了为其充当“保护伞”的35名违法乱纪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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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8日凌晨,一辆面包车急驰驶入淮安市某医院,车上下来两个人,将一名叫周玉成的男子从车上拖下来,扔在医院急诊室门口后扬长而去。医院保安见状,立即找来值班医生,检查发现周玉成胸腹部多处中枪,浑身血迹,呼吸和心跳全无,人已死亡,遂报警。经警方立案侦查,案件的起因是以聂元元为首的一方,与干建柱为首的另一方,为各自赌场争抢赌客发生火拼。作为干建柱一方成员的周玉成,在持刀追砍聂元元时,被聂元元用双管火药枪开枪击中,于是,便有了淮安市某医院急诊室门前发生的那一幕。

随后,警方在进一步侦查中发现,这起聚众斗殴、涉枪命案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以时任淮阴区越河村村委会主任聂元元为首的黑恶犯罪团伙。从2003年开始,聂元元便在当地称霸一方。2004年和2010年,他曾先后两次被判刑入狱。2012年3月,第二次刑满释放后的聂元元,在淮安西出口开了一家“幸福家园土菜馆”,从此,这里便成了他网罗同伙,经常聚集的场所。通过开设赌场、插手经济纠纷、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手段,聚敛了千万财富,逐渐建立起一个长期盘踞在淮阴区西城城郊结合部一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资料显示,“12·18”涉黑枪杀案,是江苏省扫黑除恶斗争中的首例涉枪命案,也是全省首例涉黑人员死刑案和首例基层组织人员涉黑案。所以人们格外关注,也十分疑惑,2016年村委会选举主任时,聂元元是如何从一个“二进宫”的刑满释放人员,摇身一变而成为淮阴区越河村村委会主任的。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又是如何由滥觞之时,一步步坐大危害一方的。现在看来,所有的答案全都在这35把“保护伞”中。

刑满释放人员能否担任村委会主任呢?根据201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的有关规定,只要没有被依法剥夺选举和被选举权的人都可以担任,但是,该法第15条同时规定:“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其中重点强调了“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原则。聂元元有两次犯罪判刑的前科,他的品行无疑与“奉公守法、品行良好”风马牛不相及。村民们会自愿选他当村主任,恐怕鬼都不相信。最近几年,全国范围内都在清理村级“两委”班子中的刑满释放人员,这说明选举村委会主任,也是有公序良俗和政治道德底线的。聂元元之所以能当上村委会主任,就是因为他在公安机关中的“保护伞”起了作用。

2015年,聂元元在进入村委会担任副主任时,当地公安机关中的“保护伞”,为他出具了《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称“近年内,未发现聂元元有违法犯罪记录”。这分明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据检方指控,2014年4月28日晚,在淮阴西景观大道绿化工地上,聂元元带着七八个人,手拿砍刀,无故殴打工程承包人周某军,最终逼其让出一半土方工程,获利525.9万元。除强揽工程外,自2015年开始至案发时止,聂元元共向当地的一些开发商放高利贷2023万元,从中获利482万元,而这些只不过是聂元元黑恶势力累累恶行的冰山一角。2018年12月27日,经法院审理,聂元元被以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审判处死刑。其团伙成员徐某、吴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一年、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20年8月,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回顾此案,真正触目惊心的除了聂元元黑恶势力的心狠手辣外,人们更惊讶他在政法队伍中的“保护伞”之多。据江苏省纪委监委近日发布的消息,淮安市纪委监委以聂元元案件为突破口,立案查处了违纪违法干警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25人,其中包括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邵霖、刑警大队原教导员李金华、丁集派出所原所长周信玉等,甚至在聂元元被关押期间,还有3名政法干警甘愿为其效劳。打掉一个黑恶团伙,挖出十几个、几十个政法系统的“保护伞”来,这样的案例,近年来已经远不止这一起。2020年8月19日,在全国“扫黑办”新闻发布会上,在 “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报的湘西州花垣县尚同军、吴先耀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竟有包括湘西自治州原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阳旭在内的89名公检法系统干警和党政领导为黑恶势力组织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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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本应是法律的维护者,是黑恶势力的天敌,现在却反过来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趋之若鹜地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肆意践踏法律,成为法律的破坏者。一个人腐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吏。一个案件中,十几个、几十个“保护伞”的现象,不能再继续存在下去了,这样的法治生态,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常态化,政法系统的教育整顿也应常态化。唯有警钟长鸣,才能确保队伍干净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