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在婚后的争争吵吵中生活,在分居和离婚中斗气,这些司空见惯的现象吓坏了不少人。有些大龄的剩男、剩女不是不想结婚,而是被他人的婚姻问题吓破了胆。他们决定:如果找不到与自己相匹配的人,宁可一辈子不娶、不嫁,即使生活孤单、寂寞,也不愿意在争吵、怄气、吵架甚至是打闹中度日。

这里讲一桩荒唐婚姻,事实再一次告诉人们:婚姻可不是儿戏,如果不慎重处理,不仅自己痛苦,还会连累家人。对这桩荒唐婚姻我们从头说起。

陆文贵是龙王庙村的农民,45岁,一家三口,他和妻子还有一个19岁的女儿。一天上午,他家来了一个客人,这个人是谁呢?是他的堂弟陆文志。陆文志从部队复员回家,多年没与哥哥见面,今天是特意来看望哥哥的。

多年不见的堂弟陆文志长高了,身体健壮了,原来是个农民,现在成了复员兵,将来工作也会很好找,前途无量。当哥哥的陆文贵非常高兴,热情款待。有邻居来了,陆文贵就自豪地介绍说:“这是我的叔伯弟弟。”由于陆文贵一家热情招待,陆文志在这里一连住了四天才走。

陆文贵的女儿叫陆萍,虽然比陆文志小了许多,但也算是同龄人。他们多年未见,这一回在一起生活了四天,一个未婚的大小伙子和一个未婚的大姑娘接触多了,便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情。陆文志临走那天,一步三回头地看着陆萍,陆萍虽然没有言语,但她那颗少女的心却怦然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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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文志父母双亡,他又没结婚,从部队复员回来没有家,无处可去,就临时住在姐姐家。姐姐家还有姐夫和一个9岁的孩子。这个孩子正在上小学,每天放学都在家写作业,一家人各有各的工作,都比较忙。陆文志在这儿住了四个月,他决定要报考音乐学院,要复习功课。在姐姐家复习怕影响她家孩子的学习,就想去哥哥陆文贵家。陆文志认为,以前自己在那住时,陆文贵一家都很热情,这回为了复习功课,到他们那里住一段时间,陆文贵家不会不同意。

对陆文志的到来,陆文贵一家果然很热情。陆文贵还特意腾出西屋做书房,专门给他复习功课用。

陆文志与陆萍两个年轻人终于有了朝夕相处的机会。他俩很少在一起热情说话,只是用双眼传情递意,俩人内心都不断闪烁着两性互相吸引的火花。与此同时,这两个年轻人心里都蒙上了一片阴云,这就是:虽然相爱,但毕竟是叔侄关系,家里知道了,这可不得了;村里人知道了,会骂他们大逆不道。

陆文志到这里来可不是住一天、两天就走,而农村跟城里又不一样。在农村,谁家来了客人,或者来了陌生人了,左右邻居都知道。陆文志是个大小伙子,住在一个有大姑娘的家庭里,时间一长,闲话四起,接着就传出了风言风语。有与陆文贵关系好的就跟陆文贵直说:“你们当父母的也太糊涂了,怎么能留一个大小伙子在家住呢!你们不知道家里有个大姑娘吗!”这时候,陆文贵才开始注意这两个年轻人的表现。他真的发现这两个人眉来眼去,捅捅咕咕。

这种现象,陆文贵感到比用刀子捅他还难受。他改变了面孔,对陆文志不再是喜笑颜开,而是怒目而视;对女儿陆萍斥责埋怨声不断,甚至骂出从来没骂过的难听话。

陆文志看出来了,不愿走,后来是被撵走的。这两个年轻人被拆散,但他俩已经结下的情感却藕断丝连。

有一天陆文志跟陆萍走到一起,陆文志对她说:“只要你真心跟我好,我保你一辈子幸福快乐。天下这么大,这里容不下我们,我们可以远走高飞,到外边活出个样来,让你的父母看一看,让村里的人看一看。”幼稚的陆萍被他的话语所感动,连连点头。他们定下了日期,随后俩人离家私奔。

他们是叔侄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第1项的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他俩如果结婚,将是非法婚姻,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另外,他们互不了解,这样的结合为以后发生悲剧埋下了种子。

私奔不是犯罪潜逃,所以不管到哪儿求生、打工、劳动,公安机关不会抓他们。

他俩找个地方住下来。过了一段时间,陆文志的新鲜感没有了,倒是觉得很厌烦。他开始后悔:人为什么要结婚?为什么要用家庭这个牢笼来束缚自己呢?

陆文志的变化陆萍感受到了。他不像以前那样对待自己,用冷若冰霜代替了温情脉脉。他身上的许多缺点也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频繁吸烟、过度饮酒、追求享乐……陆文志一不高兴就发脾气,甚至骂人、打人。陆萍成了他的廉价玩物与女奴。陆萍以为,也许是因为他没找到合适工作,心情烦躁,便仍然笑脸相陪,希望以女人的温柔换取他的真爱。然而陆萍错了,她没想到,温顺的体贴不但没换到真爱,换到的是陆文志的胆大妄为,无所顾忌。

有人说,有些男人怕老婆,为什么?就是因为有些女人刁横霸道,胡搅蛮缠,实在惹不起。其实这不全对,在生活中人们看到,有些男人如果没有气势强劲的聪明妻子来管束,就会无法无天,胆大妄为,无恶不作。

陆萍的宽容忍让被陆文志认为是软弱可欺。他根本没把陆萍看在眼里,竟然跟一个16岁的少女勾搭上了。在陆萍怀孕一个多月的时候,这个16岁的少女也腆着个怀孕六个月的肚子,由她母亲领着闯进陆文志家,又哭又闹,又骂又砸,表示不给5000元流产费决不罢休。陆萍为了息事宁人,只好把平日节衣缩食节省的全部钱款4200元交给人家。

陆文志根本不和陆萍好好过日子,在他眼里,婚姻、爱情只不过是逢场作戏,仅仅是满足性欲的一种方式。他在跟陆萍过日子的同时,还跟不少女人有不正当的来往,干着寻花问柳的肮脏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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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得少,花得多,这日子没法过了。他们的儿子在三岁时被送给他人收养。他俩逐渐认识到,婚姻不合法,无法登记,又没有住处,生个孩子连户口都没地方落,这日子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怎么办呢,还得回去。陆文志没有家,只能回到陆萍家。陆萍跟他说:“咱俩是私奔,跟父母不辞而别。我妈还好说,我爸脾气暴躁,我们突然回去怕他不接纳。你先到你姐姐家住几天,我自己回家,等我把父亲的工作做好了,你再来。”

陆文志说:“不管做好做不好,我们没地方去,只能到你们家。我们住在你们家,你的父母老了由我们赡养。”

陆萍说:“你要赡养他们这很好,就怕我父母不用你赡养。我父亲脾气暴躁,你还是先到你姐姐家,不要跟我父亲硬碰硬。”

陆文志坚持说:“他接纳也得接纳,不接纳也得接纳。我们得有一个安定的家,不能再四处漂泊了。”

不怕问题复杂,就怕头脑简单。陆萍犟不过他,只好跟他一起回到家。果不其然,不出所料,陆文贵看见这两人回来了,怒目圆睁,首先冲陆文志吼起来:“你把我女儿拐走了,你怎好意思又回到我家!”说着又去打陆萍,并说:“你把爹妈扔了,不顾我们死活,你给我滚!”

刚开始时陆文志还认错服软,后来听见陆文贵说,“你把我们家当牲口圈了,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又看见陆文贵打他的女儿陆萍,就跟陆文贵对打起来。

两个大男人打起来,这可把陆萍和她母亲吓坏了。陆萍抱住陆文志不放,害怕把她爸给打了,这才使陆文贵脱开身去取打人的东西。陆萍的母亲上来打陆文志。就在这个时候,陆文贵取来一把斧子,朝陆文志的后脑就狠狠地砍一下,只一下就把陆文志砍得满头是血,栽倒在地。陆文贵仍然怒气未消,就用这把斧子往陆文志的头上猛砍,具体情景就不必说了,可想而知,太恐怖。这一家三口见陆文志死在血泊中,知道把事儿弄大了,不好收场。陆文贵说:“一人做事一人担。”说完就到村委会去找治保主任自首。

根据1998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向农村的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也属于自动投案。陆文贵具备了法律从轻处罚的情节。他故意杀人没被判处死刑,但还是被送进了监狱。家里只剩下妻子和女儿两个女人,可想而知,这样的日子还怎么过!

【本文选自《法官手记》,作者张世琦,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