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7月21日讯 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泰人社发〔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岱岳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8元,增长幅度为5.6%,直接惠及岱岳区近13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7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近年来,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岱岳区建立和完善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自2011年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岱岳区已先后8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另外,2019年岱岳区还建立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政策,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

下一步,岱岳区将继续贯彻落实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利民惠民政策,推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平稳运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要,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