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王攀 王祥龙

建渣临时堆场倾倒大量不明物质,且散发大量刺鼻气味。今年初,四川德阳中江县公安局接到南华镇群众举报后,派民警到现场勘查,竟发生中毒险情。建渣场堆放的究竟是何种不明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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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德阳市公安局了解到,建渣场堆放的不明物质为铝灰。铝灰遇水将产生大量氨气,毒性表现为氟化物浸出毒性,属于危险废物。而倾倒在南华镇建渣场的铝灰,多达1000吨以上,被列为公安部督办的特大污染环境案。目前,德阳、中江两级警方已破获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1年1月15日晚,中江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南华镇一建渣临时堆场被他人倾倒大量不明物质,产生大量刺鼻气味。随后,民警赶赴现场勘查时,发生气体中毒险情。经医院诊断,确定为氨气中毒。

中江县公安局随即组织食药环侦、特巡警等警种,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调查,初步判断不明物质为铝灰,现场倾倒量在1000吨以上,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且情节严重,中江警方决定立案侦查。随即,德阳市公安局又组建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查,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代某某租用德阳某金属回收公司厂房,雇佣工人生产铝锭。期间,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未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上报管理计划。

代某某从德阳市、广元市、眉山市等地铝制品加工企业购买铝灰渣,经未改变化学成分和化学性质的筛选,将铝灰渣熔炼成铝锭。对无价值的铝灰,便用吨袋储存放置在仓库内。

2020年11月,代某某明知铝灰属于危险废物应交专业环保公司处置,但为节约费用,代某某以每吨铝灰165元的价格,委托莫某某处置。莫某某又委托游某某以每袋100元的价格处置。游某某则安排王某某、刘某某驾驶货车运输铝灰,倾倒在南华镇谢某某的建渣临时堆场。经查实,共运输34车,倾倒1067吨以上。

为掩盖犯罪事实,游某某等人还故意将倾倒的铝灰与废弃泥土混合。代某某从中节约处置费用160余万元,莫某某非法获利15万余元,游某某非法获利8万余元。案发后,游某某还安排与案件无关的人员唐某“顶包”,企图扰乱公安机关侦查。

目前,代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其中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