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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20年度

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20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1〕389号),批准长汀县2020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长汀县2020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

二、农转征收土地位置。本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土地位于长汀县大同镇罗坊村(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大同镇罗坊村1.6712公顷。

四、其他事项。补偿安置标准、地面附着物补偿、人员安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如对本公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岩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