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开车的朋友都知道,遇到大车同行时,尽量超车或保持安全距离。不仅是因为大车自身的盲区很多,同时也会遮挡我们的驾驶视线。有些朋友可能就因此吃过亏,比如跟着大车后面驶过路口后发现自己误闯了红灯,这种情况,我们能因为大车遮挡视线而去申请行政复议吗?毕竟闯红灯直接扣6分的代价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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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得先看一下交通安全法中第43条规定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123、124号令的解读。

根据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那怎样判断安全距离?这就需要根据行驶速度和路面情况,在后车与前车之间保持可采取紧急制动停车的距离。这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驾驶人主观判断的空间,简单点说,就是后车不能跟车太近,尤其是过路口时,跟着太近导致无法看清信号灯,属于驾驶人的主观意识错误。

根据交管局对123、124号令的第64问解读: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的,经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也就是说,因跟车太近而误闯红灯并不能作为取消处罚的理由。

通过相关法规条文解读,可以得知跟着大车误闯红灯是无法申请撤销处罚的。正确的做法是:跟车时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以能清楚地观察前方道路及交通标志为准,确定是绿灯亮起的情况下才能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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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如果保持了安全车距,就不存在因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的情况出现了。当然,在信号灯路口也会出现因拥堵慢行而错过绿灯通行的时间,此时又无法保证绝对的“安全距离”(车辆缓行,车距较近,无法看到信号灯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两个方法:①通过观察垂直方向的信号灯和旁边车辆通行方向来辅助判断行驶方向的信号灯状况。②直接停车或减速观察,宁可在这个信号灯周期过不去,也要等视线清楚后再通过。

这里延伸解读下:判断闯红灯的依据是什么?网上都在说三张照片,到底是哪三张照片呢?

作为闯红灯的依据其实一共有四张照片组成,其中有一张照片是放大了车牌号。另外三张照片分别是:车辆前后轮未完全驶过停止线、车辆前后轮已完全驶过停止线、车辆位置相比第二张照片中车辆位置有明显位移。

照片的拍摄是由电子摄像头完成,其拍摄的触发来源于车道停止线上的压力传感器,当车辆前后轮压过停止线时,拍摄违法行为的摄像头就已经开始工作了。所以若误闯红灯,应及时停车,且不可选择倒车,这样的方式虽不能完全避免处罚,但仍存在免于处罚的可能,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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