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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白

吴亦凡被年轻女孩都美竹锤了又锤,7月18日晚,都美竹发出了最后“通缉令”,“我给你二十四小时时间准备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网全社会宣告退出中国娱乐圈,永不踏入。”

“吴先生,这次,是决战。”像极了童话里的少女,在丢开了束缚选择最后光明一战时的口吻,而对面的那个“大魔头”昊然屹立,他经历过风风雨雨,生活中的腥风和绯闻如影随形,但无论人设还是身份地位都没有真正倒塌过,他是这个魔法森林的王。然而,当有挑战者剔除了个人恩怨,愿意为公众的利益、正义良知去选择战斗时,“大魔头”也可能不堪一击。“都美竹”不是一个人,她的身后还有无数深受其害以及持有同样正义观念的人;都美竹也从来不是一个人站在时代的某一个节点上,即便她失败了,只要“大魔王”继续骄傲继续有恃无恐继续毫无顾忌丧失道德修养和基本为人操守地满足一己私欲,他终究会倒在下一个、再下一个“都美竹”的脚下。

当都美竹说出,“我的人生肯定已经毁了”时,大多数吃瓜群众更愿意想到的是,不,你的人生不会毁掉,你的勇敢是你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因为很多人在都美竹发出718的那篇决战檄文后,冥冥之中发现,这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吃瓜看热闹事件了,而是关乎到很多人生存的基本底线和尊严的一桩重要事件,甚至还可能上升到“案件”。

吴亦凡次日的回应看似激烈而气愤,但缺少了认真的对策和一一对应的解释。好像是一位勤劳的主妇,看到一地瓜子壳花生皮包装袋苹果核西瓜皮,一扫帚下去统统一起扫进了垃圾堆。但问题是,吴先生面对的问题不是乐瑟不是辣鸡不是需要分下类的厨余,而是有杀伤力的控诉和要命的指控。很少有艺人公众人物可以这么惶惶了事不分青红皂白一概而论称之为“造谣”,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过的一样。

都美竹说:“你们一天到晚的要我锤锤锤,我清楚地知道,把我手里的那些难以置信的东西放出来,我会立刻胜利。但你们想过吗?因为法律的必要环节,因为媒体的追求热点,一旦我放出,那些受害者的人生,就会像我一样毁了。”不管是保护自己还是保护其他“受害者”,爆料或者戳穿乃至揭发一个人的道德和法律问题,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释放和解决,这也是那些担心都美竹行为言论的人曾经的一种顾虑。很显然,年轻的她以及她身后那些愿意帮她也是帮这个社会的人,已经看到并做到的。

吴亦凡的声明里说,“没想到我的沉默却纵容了造谣者的变本加厉,我已忍无可忍……从来没有过什么‘选妃’!没有‘诱奸’、‘迷奸’!没有什么‘未成年’!如果有这类行为,请大家放心,我会自己进监狱!!我对自己上述的所有话负法律责任!!”这一连串的感叹号虽然没有说清楚那些具体的指控,也没解释数次转账沟通和私密联系,但毫无疑问,这也是一份宣言,是一份正式迎战的“请愿书”。

用法律来解决眼下的一切困扰,这是成年人该做的,但问题是对于公众人物来这还不够。我们也见识过很多案例钻了法律空子打赢一两个事件中小细节的官司,比如明星起诉媒体“肖像权”,而不是针对报道中的真正被关心的事件,进而就大肆宣传官司赢了,而很多吃瓜群众又不愿意去真正了解到底是什么事件的官司输赢,最后公众人物毫发无伤继续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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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受害者站了出来

陆续还有几个女孩站出来,把与吴亦凡曾经的交往公布出来,这里有委屈有压抑,也一定有所谓的“蹭”,但请不要混淆了关键因素,这里已经不仅仅是私德问题,更有法律层面上的真与假、罪与罚。所以才有原本的吃瓜群众表示,现在已经不想再看什么瓜,而是希望趁早看到一份“警方通报”。

法律之外的动态更为及时地反映这桩事件的恶劣程度。韩束发表声明,和吴亦凡终止合作关系;良品铺子发表声明,和吴亦凡到期,不会续签;滋源、云听、立白也宣布已终止和吴亦凡的一切合作;央视、李雪琴等机构艺人,也撤销或删除此前与吴亦凡的合作……以上种种都不是出于对法律上的认定后的判断,而是对于一名公众人物基本德行的认知。“丑闻”爆发,于个人一定有原因,于社会公共层面也一定有需要澄清解释和坦陈的理由,断然否定,一切交给法律吧,这不仅仅是轻描淡写,也是对于个人处境的一种不自知。

品牌解约

“都美竹爆锤吴亦凡”事件从狗血八卦艺人私生活,到违背公序良俗再到涉嫌触犯法律,还有第三层面的思考,那就是都美竹自己说的“加上这十年国内文娱市场发展迅猛,但因种种原因相关配套没跟上,资本逐利催化畸形饭圈文化,导致你走到了今天……”问题一个一个解决,迷雾终究会在时间的烘托下被一层一层剥开,私德、法律和粉丝经济饭圈文化,都应该越来越明晰和规范。

这桩事件最不应该结局的就是,随着时间流逝围观者忘却了,当事人渐渐重收失地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全身而退。见证内地娱乐圈是否有着自身的正向循环系统,也可以看看这起风波最终是怎么结束收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