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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提前审批,违规追责;凡变均必须,可招标必招标”的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审批程序,落实“三严三控”措施,严格管理工程变更。

一是严格审查变更程序,控制变更程序合规性。建设单位申请工程变更时,中心首先询问变更内容是否实施,其次审查变更资料是否准备齐全,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是否对变更必要性进行审核并签名确认变更内容及金额。全部由乡镇(街道)本级财政资金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发生工程变更的,需经乡镇(街道)集体会议研究同意,并提供会议记录。

二是严格查看工程变更现场,控制变更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该中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造价科与工程科共同查勘工程变更现场、及时公布查勘结果的机制,确保工程变更内容真实存在且未实施,同时审核变更内容必要性。

三是严格审核变更预算书,审查变更价格合理性。对变更工程,该中心详细审核变更预算书,首先要保证变更工程量准确,与现场施工内容一致。其次,变更项目综合单价应合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根据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将变更内容的预算价按照投标报价与工程预算价的比值同比例下浮,确定变更项目单价。

截至上半年,该中心根据共办结工程变更41项,与上年同比减少21项,减少33.87%,变更涉及合同价12.16亿元,申请变更增加金额2346.72万元,核准变更增加2051.97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94.75万元,核减率为12.56%。

该中心通过强化工程变更管理,有效打击了不守规矩、不按程序办理工程变更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实施工程变更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该中心将严格履行好“政府出资人”职责,不断强化变更审核工作,坚决遏制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等行为,为政府守住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