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7月19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今日在其官方微博就吴亦凡风波发表评论称,演艺人员是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传播的重要主体,社会公众对明星艺人的道德品质寄予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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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法律制裁,还是自律惩戒,都需要依据事实,不能仅凭网络“爆料”。演艺人员如若触犯法律自有法律严惩;在不触碰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如若违背公序良俗并造成恶劣影响,行业自律惩戒也绝不会手软。

网友称:

所以说,娱乐明星千万不能上教科书误导未成年人,不管表面多么光鲜,不知道哪天就会被人扒出黑料。

如果爆料属实,而嫌疑人已返回自己国家,能追责吗?哪位大神能说明一下吗?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是犯罪。

真得整治一下娱乐圈的不良风气,带坏青少年。

目前为止28位女主曝光聊天记录,这还不能成为证据?

公众人物当然要比常人更自律,因为他们(她们)当对社会大众起到好的示范作用,希望公众人物德艺双馨。

法律底线不能碰触,个人言行也应该自律,公众人物应该洁身自好,给社会特别是追星族播下更多的正能量。

现在很多人价值观存在很大问题,总想一步登天,天上掉馅饼,哪有不劳而获,自己不想就不会深陷其中。

这话说得很有技巧,啊!!!希望爆料的女孩子们,扛住,你的举报是对这个社会正确的价值引导!!!!

为何好多人不懂“前车之鉴”这个词呢?为何就不能找个好人踏踏实实得过幸福的生活呢?为何就不懂得自尊自爱,自立自强,自信自律呢?为何就没有想过自己会因为某些行为而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