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不深化,税务对企业偷税的行为稽查越来越严,会计再在一些账目上作假,不仅会进入会计黑名单,还会影响自己的职场前途,如果会计再有更严重的情况发生,不是进入黑名单的问题,直接就不让再从事会计这个工作,所以会计别一时犯糊涂,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在工作中,会计不想被税务稽查盯上,注意这4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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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一些比较小企业来说,最大的风险还是发票的风险,尤其那些不是从事生产加工的小企业。有很多小企业租赁一个办公室就开始了创业,这样的企业为了少缴点税,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在一些费用发票上动些手脚,多开点发票增加些费用。现在再利用发票做假账,会随时被查。没有真实的经营行为发生,就随意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随时会被税务预警。

2、还有一些会计为了增加制造成本,降低企业利润,把一些根本与自己企业生产无关的费用,让老板签字同意后,顺理成章的成为公司发生的费用,直接增加成本费用。

3、就是进项税抵扣的方面的问题,把一些不能抵扣的项目或者是不合格的扣税凭证,也不管能不能抵扣,直接抵扣进项税额,还有的会计伙同另外的企业签订虚假合同,其实就是为了转移企业利润。企业只要虚开发票,修改报表,虚列成本,修改账簿,签订虚假合同,虚列费用等都是偷税的行为,这些手法在税务看来都是小儿科,会计再用这手段给企业逃避税款,小心被税务找上门,等待会计和企业的是将是严惩。

4、还有那些不按规定申报的企业,有很多未开票的收入也不申报,违规零申报。等到收到发票以后再申报,延缴税款。为了享受免税的优惠,把当月发生的收入,延期开票。还有职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也不按规定申报,过年过节发给职工的福利不申报个税,单位发生印花税,房产税的行为,纳税能拖一天是一天,或者干脆直接不申报纳税。

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需要保存30年,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需要保存30年,其他辅助性账簿也需要保存30年;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