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23时,朱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并车载王某沿天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人民路时,与对行左转弯尹某驾驶的鲁QF7**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朱某、王某受伤及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故发生后,莒南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查,事故造成朱某和王某受伤严重,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经调查,两名伤者家庭经济收入微薄,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突发的交通事故使本就困难的家庭顿时陷入绝境。

为了不耽误伤者救治,莒南交警大队积极协调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对伤者进行先期救治,并紧急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机制,帮助两位伤者共申请了10万余元的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了先期的治疗费用,解决了两家人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