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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上海市公安局官微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于明效 上海报道

据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发布消息,日前,该院依法对周某某、郭某某等13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据相关媒体报道,该案中的郭某某便为郭美美(本名郭美玲)。

经审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某某(郭美美)为销售,郭某某(郭美美)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

检方通报,该系列案中的减肥糖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西布曲明(Sibutramine)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曾被用于减肥药,因会增加严重心脑血管风险已被禁用。早在2010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今年3月18日、4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两次通报相关案情:2020年12月,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收到一条线索,有人在网上销售假减肥药。

此后,警方在多省多地统一开展收网行动,先后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的嫌疑人曾某某(女,26岁)、周某某(女,26岁)、郭某某(女,30岁)等75人。捣毁生产窝点3处、销售窝点24处,现场查获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65000余粒、生产原料约34公斤、生产设备3台以及外包装20000余件,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

2015年,郭美美曾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刑,后于2019年7月出狱。在刑满释放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她利用自己“名声”,在网络平台大肆售卖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给社会带来了危害,将再次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