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7月16日下午,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王长青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任命王长青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图片来源:南方+)

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2019年10月起,王长青任江门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海防、退役军人事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信访、扶贫、气象、水库移民、人民武装、双拥、供销社方面工作,协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分管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信访局、市供销社、市残联。联系市水文局、市气象局。

简介(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官网)

王长青,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河南永城人,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学历在职研究生(博士)。

1993.09—1995.08 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文秘专业学习

1995.08—1996.05 河南省永城市建设局工作

1996.05—2000.01 河南省永城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2000.01—2007.03 共青团永城市委副书记(其间:2003.06郑州大学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

2007.03—2007.08 河南省永城市政府副秘书长(正科级)(其间:2007.06获郑州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

2007.08—2008.12 河南省永城市太丘镇委副书记、镇长

2008.12—2009.02 江门市江海区副区长候选人

2009.02—2013.06 江门市江海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2013.06—2013.08 江门市江海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江海区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江门高新区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其间:2013.03—2013.08挂任江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2013.08—2014.08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物价局局长

2014.08—2016.11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保留正处职)

2016.11—2017.02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7.02—2019.01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01—2019.10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其间:2019.03—2019.07中央党校2019年中青年干部培训三班学习)

2019.10—2020.03 江门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2020.03— 江门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其间:2013.09-2020.12暨南大学中国史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得历史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