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8时30分,信阳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暨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在信阳市百花会展中心广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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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侯钦东;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方建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许书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陈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信阳分公司、深圳华强技术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到场的还有一线交警、文明交通志愿者、电动自行车牌安装网点等代表。

启动仪式上,信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侯钦东宣布“信阳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暨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正式启动。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方建平活动现场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信阳市将于今天开始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开展登记服务,建立登记服务系统,为电动自行车车主免费上牌,办理登记业务,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陈浩介绍了电动自行车上牌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的相关情况:

从7月15日开始,先在市区(含明港)38个点开始进行电动自行车上牌,此次发牌为两种,一种是发绿色的正式牌照,一种是发黄色的临时号牌。

发放绿色正式号牌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其注册登记上牌的条件是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电动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1、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2、购车发票、具有国家CCC认证的合格证等电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发黄色临时号牌,这类为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其备案登记上牌的条件:1、不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车,属机动车范畴,因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无收录,无法给予办理机动车号牌。在实施前购买的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期三年的,从2021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2、2021年6月30日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登记上牌。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防止被盗抢车辆办理登记,车主因发票丢失或合格证丢失的,本人要提交车辆不是盗抢的承诺书。

从今日起,市区各辖区交警大队,开始对电动车进行上牌,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超速、横穿斑马线,骑行人员不带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交警中队建立查纠、查处台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学习点,确保该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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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阳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 文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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