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有过不小心踩到别人脚的经历,无意间踩到别人确实比较尴尬,但是在公共场所人流众多,这种情况也是无法避免的。通常踩一脚不会给对方造成什么太大的伤害,只要态度诚恳地及时给对方道个歉,事情一般都会轻松解决。

7月11日,来自贵州贵阳的曾女士在游泳馆不小心踩到了一位男子的脚。本是一句道歉就可以解决的事情,然而对方却坚称自己大腿上的旧伤被踩复发了,需要住院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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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事发当日,曾女士带着孩子来到当地的一家游泳馆游泳,恰好碰到了同样带孩子来游泳的吴先生。据现场的监控画面显示,事发时吴先生正在休息区的椅子上闭目养神,这时曾女士牵着孩子走了过来,在该区域徘徊了片刻后曾女士便想离开,结果转身时,突然一个不小心踩到了吴先生的脚上,吴先生当即抱住腿发出一声惨叫,表情看起来十分痛苦。

随后二人来到了当地医院做检查,在等待结果时,吴先生称自己之前大腿骨折受过伤,这次被曾女士踩到后旧伤复发,需要其对自己的伤势负责。然而曾女士却觉得,吴先生大腿伤势的复发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便直接带着孩子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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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医院并没有吴先生此前腿部伤势的相关资料,所以一时无法断定被踩脚后会不会对其伤势造成二次伤害。对此吴先生认为,就是因为曾女士踩到了他的脚才导致自己腿伤复发,按照自己之前的情况,他需要再住院半年,所以曾女士必须为此事负责。

吴先生表示:“被她踩到以后,我的脚下意识抽了一下,然后我腿这里就特别痛,都走不了路,当时是抬着担架才把我送来医院的。本来我大腿上的伤都恢复得差不多了,但是被踩了以后我骨折这里就特别痛,医生也检查了按压会有痛感,好不容易长好的骨痂,我担心被这样动了一下骨痂会脱落,我又要在病床上躺半年。”

对于此种说法,曾女士并不认同,曾女士表示:“我当时视线被挡到,没有看到有人在那里坐着,转身的时候就不小心踩到了他的小脚趾,感觉到踩人后我立马就抬脚了,但是他马上就跳起来说这里痛那里痛,我当时带着3个孩子陪他去医院做检查,还付了叫120以及挂号的费用一共181元,我不是不负责任,但如果是恶意诈骗的话,他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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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曾女士也表示她不会逃避责任,等医院的检查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吴先生的腿伤复发真的和自己有关系,她也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其实在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有过不小心伤害到他人的时候,遇到此种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给对方道歉,如果造成的伤害比较严重,那就需要及时带对方去医院进行检查,积极配合解决问题,只要态度诚恳,相信这种无心之失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理解和原谅。但如果遇到了碰瓷、恶意诈骗时,大家也千万不要妥协,切记无论何时都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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