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忠盛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监司工委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人大代表、扬州大学法学院(扬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等有关同志,来广陵区开展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听取各相关单位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和立法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晓明参加调研。广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松、副主任倪凌,区政府副区长叶浩陪同调研。
李忠盛指出,市区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停车难”“停车乱”成为制约城市发展、影响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的焦点问题。通过立法来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立法的宗旨。今天的调研是广纳民意、汇聚智慧的重要环节,是市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的生动实践。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梳理和研究,在丰富和完善条例中尽量采纳和吸收,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他要求,一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增强立法的针对性,进一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既要针对问题立法,更要通过立法解决问题,达到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的愿景。二是要务实管用,吃透问题背后的本质,研究重点难点领域,仔细推敲文本内容的针对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条例适应新时代扬州城市的发展需要,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停车需求。三是要体现刚性约束,加快调研论证,继续修改完善草案,推动条例早日出台。强化法规条款约束和法律责任,汇聚各部门监管力量,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的强大合力,解决好“行车难”“停车难”问题,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赵长松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性法规推动市区增加停车供给、优化停车秩序、加强停车管理,是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举措,也是“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大工程,对广陵区来说最为迫切、非常必要,并从科学化规划、多元化投资、需求化建设、共享化使用、规范化管理、差别化收费、智慧化停车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广陵区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基层派出所、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和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代表,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泊车位供给、公共停车场开放利用、老旧小区停车位改造、信息化建设、“僵尸车”认定处置、道路车辆违停、小区停车治理、收费管理、交通执法等内容,踊跃发言,对条例的内容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扬州市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共八章六十三条,办法立足以规范停车场经营管理秩序、缓解市区当前日益突出的停车难、难停车、乱停车等问题为立法重点,就停车场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管理、设置和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予以规范和明确,有效缓解停车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