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7月12日讯(通讯员 胡新燕 罗都)近日,娄星区法院执行局又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12月19日,湖南娄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杨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娄星区法院调解,被告杨某某等应偿还原告娄底农商行贷款400万元及利息116.7671元。还款期限届满后,杨某某仍不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拒不还款。经查询,被执行人杨某某名下有一块700余平方米的出让地,执行法官立即将其名下土地予以查封,并通知被执行人杨某某来法院处理该案,但杨某某仍存侥幸心理,认为法院不会处置其土地,并以土地存在纠纷为由向法院提出不宜处置该块土地。随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且评估公司很快出具了相应评估报告,眼见自己名下的土地即将进行挂网拍卖,被执行人杨某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联系申请人,并主动缴纳了400多万元执行案款。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来源:红网

作者:胡新燕 罗都

编辑:肖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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