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深交所修订并发布《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3号――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将碳中和专项债、乡村振兴专项债等纳入现有公司债券创新品种,进一步明确发行条件、募集资金用途及申报材料等要求,健全完善固定收益产品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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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19:11
7月13日,深交所修订并发布《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3号――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将碳中和专项债、乡村振兴专项债等纳入现有公司债券创新品种,进一步明确发行条件、募集资金用途及申报材料等要求,健全完善固定收益产品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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