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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年的法国

三种关于欧洲近代史的著作,浙江大学出版社“能见度”系列。

(法)阿莱特·法尔热、雅克·勒韦《谣言如何威胁政府:法国大革命前的儿童失踪事件》,杨磊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10月

1750年,巴黎到处流传着便衣警察抓捕儿童卖到美洲殖民地,或者进行各种骇人听闻的治病和驱魔仪式的流言,实际上是国王的警察试图对城市流浪汉进行管理却不善,从而引发的恐慌心理。最后酿成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冲突。

有趣的巴黎城管往事,后来的人们自然而然地把这件事情和大革命联系起来。实际上并没有太强烈的关系,更多应该从17—18世纪绝对主义王权兴起在民族国家的建构中起到的作用这个角度来分析。“在一个口耳相传的社会中,谣言必定会一直存在,谣言是一种情绪的表达和盲从的表现,这在当时构成了一部分对于民众的刻板印象。正如经常与其相伴的迷信一样,谣言是一种定义集体认同的形式。”

这本书的结论——

如果两者有任何相似之处,那也是在1789年的事件中找到了过去动乱的影子。1750年的叛乱并没有预示着未来,它反抗的是国家不断介入干涉人们的日常生活,虽然它的方式老旧,时间短暂,但仍不失是一次英勇的反抗。它释放出来的恐惧毫无疑问影响到了宫廷,但是它并不是像达尔让松认为的那样是一个革命根本上的开端。这次叛乱为以下这种古老而熟悉的观念提供了反面例题:联系国王和他的臣民之间的纽带必须是爱戴和忠诚。尽管这个观点可以相互颠倒,它还是延续了此前熟悉的那一套表述。……暴力和恐惧带来了一个新的令人震惊的事实:“人们已经不再爱戴他们曾经如此珍视的国王了。”(p109)

(法)皮埃尔·伯恩鲍姆《牲人祭:近代早期欧洲的犹太人想象》,唐运冠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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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不应该被看作讲述欧洲排犹主题的历史作品,而是一部探讨社会心理与政治治理之间纠缠的关系的学术作品。

在法国某些地区尤其是洛林,群众对信仰的痴迷导致他们在某些神学理念上剑走偏锋,一旦出现能够迎合他们这类残酷而极端的神学阐释的社会现象,他们好像鲨鱼闻到了血腥,共同体的排外属性突然之间被刺激得狂热。女巫审判和犹太人谋杀婴儿的传闻,成了固化自我偏见的最好的演出舞台。而他们从头到尾从来不具备反思自己的神学是何等荒谬的能力。这也验证了社会学上常说的,一个共同体需要创造出一系列敌人,才能让为自己的这个共同体带来安全感和存在感。

16世纪的法国梅斯,在日常戏剧中展现这种对犹太人的想象,就类似于今天的大众传媒,折射出的不是客观事实,而是心理偏见。一个摘录——

在16世纪的梅斯,这些戏剧演出也是构建历史记忆的因素,但演出作了十分特殊的改编——这个犹太人被比作巫师,从而跟同样无情地被绑在洛林的火刑柱上烧死的众多女巫联系在一起。更重要的是,圣饼明确地转化成了“一个婴儿”。在同时代关于这些事件的一则编年史记载中,菲利普·德·维盖于莱写道:“就好像他是一个正在撒尿的孩子。”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把牲人祭与亵渎圣饼联系起来这个常见的做法方面,我们有了另一个罕见的例子。

在基督徒的想象当中,发生在梅斯的这个亵渎圣饼的案例是牲人祭的替代手段,犹太人可以借此获得他们需要的血,再用它来制作逾越节无酵饼,以纪念他们通过走出埃及实现自我救赎。因此,亵渎圣饼与牲人祭的指控如出一辙,因为“圣餐变体的逻辑意味着犹太人并不需要一个有血有肉的基督徒,而只需要戳刺圣饼或把它浸泡在沸水中”。事实上,犹太人从圣饼得到血,理论上也证明了圣体的真实性,而这种真实性原本也为部分基督徒所怀疑。因此,指控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它减轻了基督徒自身的怀疑。(导言 一次特殊的会面,p18—19)

还有许多更极端的例子——

洛林人对弑婴案似乎特别恐惧。17世纪60年代以前,这里发生了太多的此类案件,甚至经常有猪被绞死,因为谣传它们曾杀死婴儿并吃掉。当时还发生了许多母亲杀死婴儿并把他们埋掉的案件。儿童也经常被绑架,罪名有时会落到女巫身上。例如,1553年,“胖女人”艾莉森承认杀了一个婴儿并把他埋了,准备在下次女巫夜集时吃掉。接生婆经常被视作女巫:1609年,在小镇拉翁,一个名叫热农·佩蒂特的接生婆屈打成招,她承认,她的主人,也就是魔鬼,曾命令她杀死尽可能多的小孩,把他们做成粉末,在下次女巫夜集时带给他。所有这些妇女都遭受过可怕的酷刑,她们不得不编造更加骇人听闻的细节,才能令施刑者满意。

我们看到,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特伦特等地的犹太人身上——他们必须编造各种“谋杀故事”来满足施刑者对奇幻故事的期待,而犹太人也像女巫一样需要扮演给他们指定的角色。女巫们的命运几乎都是事先就注定了。在这个时期,法国和洛林只有5%—10%的女巫逃过了火刑。抵受最极端的酷刑需要有超人的毅力,有些人还会斥责法官,甚至嘲笑和指责他们“丧失了对神的敬畏”,行为举止就像“自以为是的冷酷的基督徒”。

酷刑在当时被视为一种可靠的检验手段,一种旨在揭示确凿无疑的真相的有效神裁,因此,极少数人既然能熬过酷刑,或许就证明他们不是撒旦的同党。就灵魂得救而言,最糟糕的莫过于作伪证,莫过于违心地承认行巫,因为这将令他们遭到永恒的诅咒。但面对酷刑,大多数人都招架不住,并且很快就转而谴责假想的帮凶。(第一章 王家秩序、女巫和犹太人,p34—35)

这本书中有不少精道的片段,分析合宜。作者驾驭近代早期史料的功力相当深厚,许多案例令人不寒而栗。

(美)迈克尔·卡瓦斯《走私如何威胁政府:路易·马德林的全球性地下组织》,江晟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10月

法国国王的包税公司(国企)垄断重要商品从而促使商人铤而走险贩卖廉价的烟草和纺织品,销量不错自然引发了国王的恐惧从而大力镇压,效果却极差,反而让马德林这样的走私贩在后来的民间叙事中成了伟大的英雄。18世纪法国国家治理的水平堪称拙劣,在王权强化并渗透到各个领域与官僚水平的低劣之间有一个相当大的落差。

第九章“处死路易·马德林”,作者的一段总结性论述点明了其中的关键:

长期以来,历史学家们已经注意到,自1670年之后,法兰西王国就像其它近代早期的欧洲国家一样加强了针对穷人和社会边缘人群的镇压。似乎要将贫困本身非法化的当局颁布了严苛的法律打击盗窃、迁徙和乞讨行为,同时建立新的机构拘押违法者。打击走私活动在某种程度上仅仅只是更大范围的社会镇压的一部分。

引入严苛的反走私法律和建立新的用于处置走私贩的法庭造成了一波席卷劳动阶层的刑罚镇压浪潮。当大部分从事走私活动的贵族和商人们都免于被起诉时,大批贫穷的走私者却被判处了死刑,可能有4万人被遣送到了苦役船上,无数人更是被驱逐出境,带上镣铐,蒙受鞭刑和被课以罚款。使用酷刑、车轮刑、绞刑和苦役刑罚来恐吓贫穷走私者之举可能会让人想起中世纪的野蛮刑罚,但实施此类镇压措施的却是一系列非常近代化的财政、司法和刑罚机构。

更有可能的是,被监禁于18世纪法国苦役营中、数目日益增加的走私者不仅让人想起中世纪欧洲的黑暗地牢,还可能联想到当代美国采光良好的监狱。自1971年起,在美国另一次打击非法贸易的战斗——“毒品战争”——已经让监狱里塞满了贫穷和种族歧视的受害者。对地下贸易的大规模打击非但不是未开化的历史遗迹,反而是近代国家的一项发明,如今它仍然通过诸多方式与我们如影随形。(p314—315)

以及之后两页对法国打击走私活动的分析,十分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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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ugglers and Wrecker

结语部分的一段分析——

国家[在近代早期消费领域]所扮演的角色,它的影响力不仅表现在经济或财政政策上,还凭借深入社会内部的法律制度和管制措施得以展现。近代早期的全球化及其所导致的欧洲消费新形态不是在政治真空当中发生的。它们的发展与强大的财政–军事国家的崛起同时进行,并且受到了后者的重要影响。不管人们是否选择“重商主义”一词形容欧洲统治者在这一时期的诸多干预行为,受到强烈地缘政治竞争刺激的统治者们无疑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来获取海外殖民地、边缘区域以及与母国关系更为紧密的臣民的资源。

当最高统治者们开始建造蓝水海军时,他们也创制了各种形态的专卖制度、贸易公司、关税、贸易禁令、权利和特权,这些事物不是依据某种有条理的意识形态——正如针对“重商主义”一词的批评所正确指出的——而是通过采取近代早期的治国方策在更广阔世界进行冒险而得到的。很快将目光向东投往亚洲的统治者们准予贸易公司与欧洲的竞争对手展开贸易战争。他们在大西洋也同样如此,但在这一区域,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为新世界贸易所设置的各式各样的管制制度。(p449)

还有一处精彩的分析,西班牙用塞维利亚港控制美洲白银流通,英国编撰航海相关的法典,法国编制“独占法律”性质的贸易法律管制贸易,目的在于,“殖民地及其上的居民是为了服务于母国统治者的财政、贸易和军事利益而存在的”。早期专制国家把资本主义看作一种控制手段,只有在实在无力掌控的情况下才会用特许经营,比如东印度公司的形式,让国家和贵族牟取暴利。从殖民地吸血,是早期资本主义的普遍表现,直到后来一种新形式的资本主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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