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

专项奖励拟记功个人和集体公示啦!

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

确定16人为本区事业单位

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个人,

11个集体为本区事业单位

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集体。

公示期为2021年7月9日至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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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3号)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82号)要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本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功奖励工作。

根据奖励工作部署,在各部门充分酝酿、积极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宋李冬等16人为本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个人、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等11个集体为本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集体。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9日至7月15日。对拟奖励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1-20742805

传真号码:021-58876761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浦东新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

专项奖励拟记功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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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奖励拟记功集体

来源:浦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