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某大学今年4月26日传出一起偷拍事件!事发当时一名陈姓男子无故闯入礼堂女厕内,持手机偷拍一名赵姓女大生如厕画面,当场被抓包。对此,台北地院日前依窃录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罪,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是一名饮料店工读生,今年4月26日下午5时许他闯入某大学礼堂女厕,从厕所隔板上方,伸出手机拍下赵女如厕画面。事后,赵女察觉有异,经敲门,陈男却迟迟不愿开门,遂与路人通报警卫,报警处理,全案因此曝光。
事后,陈男坦承犯行,声称只是一时好奇、冲动才会偷拍。不过,法官查出,陈男于2020年12月间才因妨害秘密案件遭到起诉,不料,却未加以警惕,闯入大学女厕偷拍,造成女大生恐慌、不安,审酌后,依窃录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罪,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