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新疆民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履行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全区民政事业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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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党员干部前往离退休老党员家中慰问。

围绕重点工作 服务群众需要

“十三五”以来的五年,是民政事业发展的五年,也是更好践行民政工作职责的五年。“一枝一叶总关情”,新疆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突出抓好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大力推行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兜底,实现应兜尽兜。完善各项救助政策,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制度,按规定及时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年时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自治区民政厅干部前往结亲困难户家中,向其了解困难和诉求。

聚焦特殊群体,提供基本民生保障。一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及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证。二是社会救助水平明显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区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不低于每人每月500元和不低于每人每年4100元。三是广泛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建立临时备用金制度,在乡镇(街道)按全年需求总量20%的标准储备备用金,增强临时救助的时效性。

“十三五”期间,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为期四年的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自治区财政年均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开办、运营补贴1000余万元;为20余万名80岁以上老年人年均发放老龄津贴和免费体检补助资金9000余万元。截至2020年末,全区养老服务机构821所,床位数6.74万张;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末,全区共有儿童福利机构83所,机构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1100元、800元,更好保障了孤儿基本生活权益。五年来,累计发放17.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全区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7.7万人,注册志愿者服务组织8005个,注册志愿者258.66万人。“十三五”期末,全区火化区遗体火化率、殡仪馆覆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分别达到90.5%、92.7%、65%、90%。

聚焦群众关切,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一是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显著。“十三五”时期,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数年均增长6.4%,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年均增长2.76%。二是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婚姻、殡葬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坚持重心下移,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一是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了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基础,以地方法规为支撑,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补充的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框架。二是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性自治机制更加健全,社区协商广泛开展,示范试点创新推动治理和服务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20年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全区社会组织7817家,完成1704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脱钩率达99.2%。大力推进全区性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撤销登记124个、办理注销登记136个、劝散236个,引导全区性社会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购买服务134个,立项资金达5300多万元。完成83件乡级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支持兵团设市建镇,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收录地名20余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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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驻库木布拉克村“访惠聚”工作队员与孩子们共庆“六一”。

精准高效加强保障 筑牢基本民生底线

认真落实兜底保障任务。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安排,开展各项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全覆盖排查,有效解决了“脱保”“漏保”等问题。

积极抓好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围绕中央第六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各类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善各类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措施要求,紧盯困难群体、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

自治区民政厅驻阿瓦提县“访惠聚”工作队员入户走访,给困难家庭送去奖学金。

创新开展农村幸福大院建设。为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治区党委作出建设农村幸福大院,解决困难老年人生活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民政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做好项目规划,在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建设207所农村幸福大院,并已全部启动运行。农村幸福大院建设破解了农村养老难题,深受各族群众欢迎,成为全区重要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经验做法在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上作了详细介绍。

自2018年以来,按自治区统一安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阿瓦提县等4个县开展选配村级民政协理员试点工作,并逐步向全区推广。截至2020年末,全区有10个地(州、市)65个县(市、区)选配村级民政协理员5200人,其中22个深度贫困县选配4600人。首批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新疆班招生40人,依托民政部专业人才和自治区民政业务骨干等师资力量,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政系统干部、民政专业技术人才等,开展民政政策理论、业务实操技能培训130余期,培训人员9000余人次,为确保各项民政政策有效落实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

自治区民政厅驻阿瓦提县“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员与村民一起拾棉花。

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十三五”期间,全区社会组织帮扶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3548个贫困村,投入资金18亿元,捐赠物资价值8.25亿元,受益人数达105万人。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各级社会组织及会员捐赠资金累计8217万元,捐赠防疫物资价值5512万元。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民政厅将心系民生,聚焦特殊群体、群众关切,助力乡村振兴,把每一项民生政策落实落细,解决群众的“急难盼愁”问题,办好群众实事。加快推进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和高效化。筑牢基本民生底线,稳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着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和技术基础,完善党领导基层群众组织的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

(文图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提供)

来源:2021年7月6日《中国社会报》

编辑: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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