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10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三个月来,光山县税务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做好税法宣传和辅导,推动"首违不罚"政策落地落实。

为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降低办税缴费成本、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光山县税务局紧密围绕精准执法和精细化服务相关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扎实推进"首违不罚"制度,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的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近日,光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河南平煤神马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办理5月份的纳税申报,经在税源管理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5月份新办一般纳税人,企业财务人员对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管理的有关政策不完全了解,导致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税源管理分局立即对此进行了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并责令限期改正,该企业积极主动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改正,及时完成了纳税申报。

由于该企业属于新办一般纳税人,首次违反税法相关规定,违法后果轻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税源管理分局作出了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并知纳税人初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但要引以为戒。

"首违不罚"政策真的好,让我们受益,虽然处罚金额不多,但一次行政处罚对企业信用、贷款额度等方面都会产生影响,还给我们机会纠正过错,耐心地辅导我们政策,但很暖心,谢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税务部门"首违不罚"政策给我们提供了纠错的机会,这种执法方式很温暖,对企业经营发展很有帮助!税务部门的专业精神、敬业精神,都让我们纳税人感到非常感动、非常满意!"谈及此次的"首违不罚"财务人员谢某激动地说。

首次违法后果轻微为适用"首违不罚",不仅有效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也是践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增进税企互信,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从而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释放执法温度,促进征纳和谐。税务行政执法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光山县税务局根据经济社会和税收发展环境的变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实践,在保证法律"刚度",坚守执法"尺度"的前提下,积极释放执法"温度",用最低的执法成本赢取最大的社会效益,有力地增进了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