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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武汉市东湖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接到网友举报:一男子在自己朋友圈晒出他和朋友全裸跳东湖的视频,在朋友圈引起热议,随即展开调查。

经查询,该男子姓谭,22岁,湖南人,职业为纹身师。据谭某交代,6月底的一个周末,他和几位朋友相约从湖南吉首乘车到湖北武汉游玩。当晚,一行人走到武汉网红打卡点东湖凌波门附近时,发现亲水栈道特别有感觉,于是一直在附近游玩至深夜。待周围游客走得差不多后,几人商量来个“全裸跳东湖”,亲近一下大自然,于是就有了朋友圈里裸跳的那段视频。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目前,武汉东湖警方对已回到湖南的谭某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删除朋友圈的裸跳东湖视频,并在朋友圈进行公开道歉。

东湖警方提示:在公开水域裸泳既不文明还涉嫌触犯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同时需注意,东湖水域非游泳区域,未设安全员和救援设备,随意野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贪图一时凉爽而忽视人身安全,请务必到正规游泳场地内消暑纳凉。

图片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