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首先我要帮你翻译一下题目,公司没有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缴纳五险一金,而是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的五险一金犯法吗?这样的操作无论如何也不能和犯法挂钩,你这个帽子戴的有点大,最多是能是属于违法,违法和犯法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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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五险一金的缴纳,用人单位是按照单位职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是在这两种情形下,是不能以本人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

比如当地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每月6000元,那么自己每月的工资只有3300元,低于3600元以下的,就不能按照3300元来作为缴费基数,只能按照3600元来作为缴费基数。

比如当地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本人的工资,包括年薪制折算为月工资,假如是每月5万元,那么缴费基数最高就是18000元,高出18000元以上的部分就不能作为缴费基数。

按照你的描述,你们那单位不是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而是按照当地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比如当地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如果单位按照每月6000元作为缴费基数,这个缴费的指数就是100%缴费了,这个有可能高于部分人的实际工资,也有可能会低于部分的实际工资。如果单位平均按照6000元来作为缴费基数,也就是平均按照100%来缴费,很多单位是不会这样操作的。部分单位一般只是按照当地公布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来作为缴费基数。

如果在一个单位中,全部采用当地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而对于本人的实际工资高出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上的人来讲,这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吃大亏的,这种操作办法,按照社保法的表述就是不属于。而社保缴费最基本的要求是。全公司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来作为缴费基数这就不属于足额缴纳,那就是违反社保法的,所以只能称为违法,不能叫犯法。

全公司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社保,带来直接后果是将来的养老金是比较低的,医疗保险返还到个人账户的基数也是最低的,损害的是职工今后的待遇保障,但老板节却节约了大量的人力资源成本,这个节约的部分就是老板腰包里的钱。

如果员工不满意公司的这种操作,可以向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或是税务征收部门进行举报,只要通过上述部门查处属实以后,企业是必须要纠正的,而且还需要对于以前少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但如果大家都不举报,可能也就没有部门来监督、调查、处理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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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没有按员工的实际工资作为缴纳五险一金的基数,而是按照当地公布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对于实际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人来讲这是合法的,但对本人实际工资高于60%以上的人来讲这是不合法的。但也不能叫犯法,只能是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