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滴滴出行”APP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被网信办依法下架并要求整改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与应用,侵犯个人信息不再局限于从中介等实体处收集个人信息进行简单买卖,侵犯个人信息呈现类型方式多元化、数量几何式增长的特点,人民群众深受其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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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一经爆出

网友们纷纷就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其中,“个人信息”

再次成为大家的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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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安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侵入、控制他人计算机,获取计算机中公民个人信息后再非法销售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2020年6月,被告人张某在广西家中用电脑中的IP扫描软件获取了温州地区的一个IP地址,随后张某使用爆破软件获得IP地址上某网站的账户和密码,再上传木马取得网站服务器的管理权限,便获取了服务器中的所有信息。张某找到一份载有17.3万余条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等个人信息的文件。张某下载该文件后,将链接挂在某论坛上多次出售,非法获利约500元。

2020年7月,张某通过上述手段入侵了某教育网站的数据库,获取了该网站备份的12万余条学生信息,其中包括学生姓名、性别、户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学校名称、考试成绩等内容的有效信息1.8万余条。后张某将学生信息链接挂在某论坛上多次出售,非法获利约1030元。

2020年8月,张某再次通过上述手段入侵浙江某自来水公司服务器电脑,获取有效客户信息8.8万余条,包括客户姓名、手机号码、住址、水表号等内容。后张某将客户信息链接挂在某论坛出售,但未交易成功。

2020年9月,张某被公安机关逮捕。经查明,三个月内被告人张某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391台,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7.9万余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9.8万余条,累计获利约153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通过侵入、控制他人计算机的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法

我们日常生活中总是能接到源源不断的售房、借贷、培训等电话,不论是主动咨询遭泄露还是被动遭窃取,个人信息泄露这一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轻则骚扰不断,重则泄露隐私引发敲诈勒索。

本案中的被告人张某自恃熟练掌握计算机程序,却将辛苦学成的本领用在违法犯罪领域,虽然非法获利仅1530余元,但造成了公民信息泄露近40万次,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应予严厉惩戒。

来源: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