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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7 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新公布了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这些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分别罚款 5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市场监管总局调查的二十二起案件包括阿里网络收购天鲜配股权、腾讯收购小红书股权案以及小桔智能与北汽新能源设立合营企业案等。

此次案件受罚的原因大多与收购未及时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有关。

以腾讯收购小红书股权案为例,2016 年 2 月,腾讯向小红书增资,增资后持有小红书 13.19% 的股权并取得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而《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

小红书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完成相应股权变更登记,在此之前未向本机关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故给予腾讯 5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告发布后,阿里巴巴美股盘前股价较为稳定,截至发稿,涨幅为 0.4%。腾讯控股港股今日收跌 1.88%,美团收跌 1.31%。

近两年来,监管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 1 至 5 月,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 1345 件、罚没金额 1.22 亿元。互联网一度成为了反垄断监管的 " 重点区域 "。

2020 年 12 月,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等三起案件共计处以 150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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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3 月时,市场监管总局曾对互联网领域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涉及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猿辅导股权案、百度控股收购小雨集团股权案等,当时的罚款也是 50 万元。

4 月 10 日,市场监管总局还因阿里巴巴在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 " 二选一 " 垄断行为对其处以 182.28 亿元的罚款,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开出的最大一张反垄断罚单,阿里也曾直言,第四财季经营亏损 76.63 亿元的主因就是这次的罚款。

相较于直接影响到财报成绩的 182.28 亿元,此次 50 万元罚款的意义更在于警示互联网公司,在野蛮生长的同时更要尊重市场,此后进行收购或扩张时需三思而后行。

相关行业权威人士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加大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严管数字经济领域竞争失序问题,针对医药、医疗、美容、教育、保健等领域存在的不正当竞争,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和专项治理。

ZAKER 新闻出品

文 / 鲍星娃

编辑 / 曾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