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袁州区税务局认真执行总局日前推出的税收执法“首违不罚”制度,以及《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

事项清单

,对清单列举的10项适用“首违不罚”的事项,迅速用各种平台及时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对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税收违法行为的首次违规进行了细化。

为全面落实好“首违不罚”制度,该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察民情、访民意,扎实推动税收执法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一方面积极开展“首违不罚”宣传辅导工作,大力宣传“首违不罚”制度及事项清单,并采取多种方式对纳税人进行辅导,确保宣传辅导到位;另一方面定期提取行政处罚和责令限改数据,筛选对比不予处罚数据,监督“首违不罚”落实情况;深入企业面对面讲解辅导,确保纳税人“应知应会”“应享尽享”。同时定期收集问题、解决问题,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增进税企互信,并总结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该项制度实施后,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行为,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不予处罚。 “上个月,我们换了办税人员,因业务不熟悉,造成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这在过去是肯定会受罚的,但这次税务部门不仅让我们免于处罚,还主动提供办税服务讲解相关政策,这让我们企业觉得税收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宜春市某生鲜配送有限公司经理王洪波感慨道。

长期以来,该局坚持在促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人遵从度的同时,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方式,既体现法律的刚性,又体现柔性执法的温度。

据统计,袁州区现有163户企业纳税人可享受“首违不罚”红利。从今年四月份该政策落实以来,已先后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54户企业纳税人给予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共计减免罚款5.5万余元。 (杨艳琴、杨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