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是改善居民生活
尤其是方便老年人出行的重要民生工程
但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不少难题
比如加装电梯资金究竟该如何分摊?
上个月,烟台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对 <烟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中提出:
■ 凡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
■ 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每部电梯财政补助20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比例共同承担。
■ 加装电梯项目取得竣工验收意见后一次性发放。
近期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发了最新通知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烟台市民可以提公积金支付
提取对象为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一年内,申请人可就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在本人家庭实际出资额(扣除政府奖补资金)内提取一次。
申请人持身份证办理,需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联合验收表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配偶身份提取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原件。
来源:烟台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