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黄秀美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黄秀美女士作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任职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自同日起,黄秀美女士亦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

黄秀美女士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