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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高考和志愿填报的季节,我想要写些什么,却总是难以下笔,一方面是想说的东西年年都不变,另一方面是时代的价值观每况愈下,在关于高考、学历、志愿上的讨论中体现出空前的贫瘠。如果说十年前的高考状元还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表示“我就是对经济感兴趣”,而纷纷报名了经管类的商科专业还算强掩羞怯的话,现在的一些基金经理们对自己高考成绩的凡尔赛文学的价值导向则称得上毫不掩饰,似乎世界上除了只有自家基金的业绩之外,值得他们缅怀的只剩自己的学历。

有人假装高贵,就有人自认卑贱。“我就是来自乡下的一只土猪,也要立志,去拱了大城市的白菜。”我个人对他遭受的嘲讽不表示任何同情,这种不惧嘲讽的表态确实应该受到嘲讽。17岁的诸葛亮在隆中隐居,每自比于管仲乐毅,如果在他27岁遇到刘备之前,都因为未举功名而自号南阳土猪的话,除非对农产品感兴趣,很难想象刘备会三顾茅庐往见之。嗟时之人我所羞。土猪白菜的自比,真让曾经同样经历过那个年纪的我感到严重不适。我不禁想到范仲淹的几个典故,今昔对比之下尤感荒谬。

“拼命”、“沉迷”、“疯狂”、“诋毁”、“肩负家族世代期望”、
“嘲笑”、“改变命运”之类情感极端的大词比比皆是

范仲淹少时丧父,母亲改嫁,范仲淹也随之改姓朱。范仲淹少有大志,赵善臻《自警篇》记载:范文正公微时,尝诣灵祠求祷曰:“他时得相位乎?”不许。复祷之曰:“不然,愿为良医。”亦不许。既而又曰:“夫不能利泽生民,非大丈夫之志也。”

1009年,21岁的范仲淹在继父友人的引荐下来到邹平醴泉寺读书。过上了将一碗稀饭划成四块吃一天的“断齑画粥”生活:

惟煮粟米二合作粥一器,经宿遂凝,以刀为四块,早晚取二块,断薤十数茎,酢汁半盅,入少盐,煖而啖之,如此者三年。(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

这种日子他过了三年,直到因为其改姓后的朱家兄弟说出了范仲淹的出身而终止。

公以朱氏兄弟浪费不节,数劝止之。朱兄弟不乐,曰:“我自用朱氏钱,何预汝事?”公闻此疑骇。有告者曰:“公乃姑苏范氏子也,大夫人携公适朱氏。”公感愤自立,决欲自树立门户,佩琴剑径趋南都。谢夫人亟使人追之,既及,公语之:“故期十年,登第来迎亲。”(楼钥《范文正公年谱》)

范仲淹赧颜不堪之下,来到应天府求学(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又过了五年昼夜不息、衣不解带的苦读生活。

少有志操,既长,知其世家,乃感泣辞母,去之应天府,依戚同文学。(《宋史·卷三百一十四》)

《宋史·范仲淹传》载:“仲淹二岁而孤,母更适长山朱氏,从其姓,名说。少有志操,既长,知其世家,乃感泣辞母,去之应天府,依戚同文学。昼夜不息,冬月惫甚,以水沃面;食不给,至以糜粥继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

朱熹《宋名臣言行录》前集卷七载:“公二岁而孤,母夫人贫无依,再适长山朱氏。既长,知其世家,感泣去之南都,入学舍,扫一室,昼夜讲诵。其起居饮食人所不堪,而公自刻益苦,居五年,大通六经之旨。公处南都学舍,昼夜苦学五年,未尝解衣就寝,夜或昏怠,辄以水沃面,往往饘粥不充,日昃始食,同舍生或馈珍饘,皆拒不受。”

在书院,范仲淹箪食瓢饮,同学中有官员之子看不下去,以家食珍馐见赠,范仲淹以害怕将来无法由奢入俭为由拒绝:

留守有子,居学,见公食粥及不出观驾,归告其父,以公厨食馈公,既而悉已败矣。留守子曰:“大人闻公清苦,故遗以食物,而不下箸。得非以相勉为罪乎?”公谢曰:“非不感厚意,盖食粥安之已久,今随享盛馔,后日岂能吃此粥乎?”(楼钥《范文正公年谱》)

范仲淹自得其乐,并没有因身世贫寒,不如他人而心生愤懑。其在《睢阳学舍书怀》写到:

白云无赖帝乡遥,汉苑谁人奏洞箫。

多难未应歌凤鸟,薄才犹可赋鹪鹩。

瓢思颜子心还乐,琴遇钟君恨即销。

但使斯文天未丧,涧松何必怨山苗。

最后两句诗分别用典。“瓢思颜子心还乐”说的是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注重志气、追求真理,不以贫穷为忧,而以学问道德为乐的精神。“琴遇钟君恨即销”是指不怕无人能理解自己,只要理想与学问上存在知音,自己就像伯牙遇到钟子期一样得偿所愿。“但使斯文天未丧”用的是孔子“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的典故,说的是只要上天不让斯文灭亡,自己暂时遭遇困顿也没有关系。“涧松何必怨山苗”是比喻,只要天不丧斯文,自己就像长在深涧里的松树,不会去羡慕嫉妒出身更好、长在高山上的草苗。

大中祥符七年,宋真宗到应天府朝拜圣祖殿。朝拜日,书院众人争睹皇帝龙颜,而他“独不见皇帝”,认为学业为主,皇帝他日再见也不晚:

真宗谒太清宫,幸亳驾次南京,皆往观之,独公不出。或以问公,公曰:“异日见之未晚。” (楼钥《范文正公年谱》)

范仲淹幼年丧父、身世多舛,但不管寄人篱下还是独自求学,都始终对自己的贫寒甘于自处且充满自信,内心理想的坚定可以使他以学业为重而不见天子。拥有全省一流的教育资源的高中生却在台上大谈自己因为不如“富人家的孩子”而忍辱负重,“从那以后我会刻意回避和一些同学的交往,他们光鲜亮丽,生而不凡,而我却有一身锈”。一个是“但使斯文天未丧,涧松何必怨山苗”,一个是“我就是一只来自乡下的土猪,也要立志去拱了大城市的白菜”。无论如何,即使是戏言,这至少也不是一个“每自比管仲乐毅”的玩笑。为了避免断章取义,我把土猪白菜的演讲原文粘贴如下,以做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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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十七八岁,在范仲淹想着“不为良相、即为良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年龄,这名高中生咬牙切齿满脑子想的是“身为土猪去拱城里的白菜”。这不是所谓的原生家庭、阶层分化、寒门贵子能够解释的。有的人确实能够做到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而有的人做不到。

土猪白菜之外,还有基金经理。这是一张前段时间流传的网图(后被辟谣,真假存疑),无论真假,无疑引来了很多人艳羡。

这些基金经理们可能对状元有误解。科举制度自产生至结束,从唐至清,共产生638个状元。正常情况下,三年全国只会出一个状元。如果像基金经理们这样,把种类繁多的省状元市状元区状元县状元、裸分状元总分状元、文科状元理科状元单科状元都算上的话,一年中国的高考状元数就超过了历史上的总和。

范仲淹的后来者王安石有一个典故,王铚《默记》记载:庆历二年,御试进士,时晏元献为枢密使......不久,唱名再三,考定第一人卷子进御,赋中有“孺子其朋”之言,(上)不怿,曰:“此语忌,不可魁天下。”即王荆公卷子。第二人卷子即王珪,以故事“有官人不为状元”,令取第三人,即殿中丞韩绛;遂取第四人卷子进呈,上欣然曰:“若杨置,可矣。”复以第一人为第四人。置方以鄙语骂时,不知自为第一人也。然荆公平生未尝略语曾考中状元,其器量高大、视科第为何等事而增重耶!

王安石曾经被拟定为状元,因为卷子里有“孺子其朋”这句教育皇帝的话,使皇帝不快,将王安石调为第四名。但王安石一辈子从未说过自己曾经考中状元的事,根本没把科举当作一件能为自己增光添彩的事放在心上。相比之下,猴年马月十里八乡纷纷宣称自己考中过状元的基金经理们,不免求田问舍,羞见刘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