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网红廖某直播卖货过程中突然被抓,被判了3年4个月。据网上报道,该名女主播通过销售假冒奢侈品牌的箱包、服饰等3000余件,廖某于2017年签约直播带货主播,靠售假一年收入过千万。最终,廖某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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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助手夜未央 说法

1、现实生活中,人们比较熟知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主体可能主要涉及企业销售假冒注册商品,而实际上,自然人实施了销售销售假冒注册商品,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也会构成该罪。

2、所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

(1)如何认定销售者明知?(过失不构成该罪。)

根据警方介绍:女主播廖某称“展现商品的时候,一般商家都会把logo撕掉,然后我们穿在身上展示。我主要是通过搭配来引导粉丝。我们真的是法律意识太淡薄了,真心地认错。”

那么,廖某所实施的上述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明知吗?

根据《知识产权解释》规定:“明知是指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而带货主播明知自己销售的商品LOGO被撕掉,同时,在直播中,廖某还会用“香奶奶”等名词来代替其所销售的商品,应当认定其明知自己销售的商品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销售金额多大算刑法上规定的数额较大?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就会被刑事立案追诉。而本案中,廖某销售金额达数千万以上,已属于数额巨大。根据法律规定,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廖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3、该案属于团伙作案,其他团伙成员被判有期徒刑2到3年不等,罚金5000至50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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