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5时许,罗山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省道339线彭新曾店红绿灯路口东,一辆三轮车撞倒一位步行人,步行人受伤严重,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翟运方带领辅警肖坤立即驱车到达事故现场。伤者已被其家属送到灵山卫生院检查治疗,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现场散落有毛豆和黄瓜,地面划痕附着有红色油漆,散落物散落方向朝西。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定肇事者是一位卖菜商贩,驾驶红色电动三轮车往灵山镇方向逃逸。

勘查现场完毕,翟运方认为肇事者很有可能到灵山镇卖菜。若调取监控视频再破案会耽误破案时机,他决定用笨方法,到灵山镇走访排查。在找到受害人简单了解情况后,确定肇事者是一位男性,家住曾店东边,年龄六十岁左右,卖的菜有毛豆、黄瓜等,身上有受伤。通过分析情况,翟运方带领肖坤和伤者家属一块儿对集镇300多个摆地摊卖菜的商贩进行针对性排查。众人从灵山镇大转盘往东一直排查到灵山镇初中街道发现一位老人和分析特征吻合,且左肩膀衣服有新鲜灰尘和破损。民警询问时老人还想狡辩,当民警要求见其车辆时,老人才予以承认。通过现场遗留车辆小灯比对吻合,车辆左侧有倒地擦痕,只用30多分钟便找到肇事逃逸驾驶员岳某胜(潘新镇祁家村居民,65岁)。

据肇事者供述:7月1日凌晨4时许,天还没有亮,其驾驶"广爵"牌电动三轮车载着家里种的蔬菜到灵山镇去卖,沿339省道由东向西行驶曾店红绿灯东100米因犯血糖病视力不好将前方同向步行人刘金志撞倒,三轮车侧翻,事故发生后岳某胜扶起三轮车将散落蔬菜捡起,发现天黑周围没有人,不顾受伤人呼喊,驾驶肇事三轮车向西逃跑。原本想到卖完菜继续逃跑,没有想到民警这么及时查到自己。他将会为自己的行为得到法律的惩罚,案件依照法律程序进一步办理中。伤者被转送到信阳市"一五四"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罗山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不管事故大小,都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对待,特别是逃逸案件,力争及时侦破,给老百姓一个交代,也为建党100周年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