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7月1日讯(通讯员 曾凡庚)6月27日15时许,隆回县公安局岩口派出所一村一辅警徐璐平、陈涛同志在日常河道巡逻时,发现两名小孩正在小河里野泳。见此情景,徐璐平和陈涛同志当即要求两名小孩上岸,并且在两名小孩上岸后,耐心进行思想教育,经过思想教育后,两小孩认识到了自己野泳行为的危险,为自己的野泳行为表示后悔,并保证以后不再进行野泳。

6月28日,岩口派出所一村一辅警贺盛富在大观村河边巡河时,发现两名小孩欲下河游泳,贺盛富马上进行制止,并对两名小孩进行批评教育。

夏季暑假,是青少年野泳溺亡事件的高发期,岩口派出所按照市局和县局要求,本着对辖区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积极组织开展河道巡逻和街道巡逻工作,巡逻、宣传、劝导三同步,劝导群众远离野泳,降低溺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