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延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延津县统计局

2021年6月3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443068人。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9280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6212人,下降5.6%。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21645户,集体户4370户,家庭户人口为386051人,集体户人口为5701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07减少0.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8290人,占51.52%;女性人口为214778人,占48.4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29。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3145人,占23.28%;15-59岁人口为258689人,占58.39%;60岁及以上人口为81234人,占18.3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2249人,占14.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3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3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72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42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553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555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323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836人上升为731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5630人上升为2381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134人下降为3962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2032人下降为21044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由8.98年上升至10.04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02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886人,文盲率[5]由3.60%下降为0.91%,下降2.69个百分点。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3088人,占39.0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9980人,占60.9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1033人,乡村人口减少7724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0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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