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工作各地有各地方政府的版本,情况十分复杂。像一些农村中所谓农业户口的空挂户,这种情况如遇拆迁(包括承包地的征地)这类人与补偿可以说一丁点关系都没有,但荒山空基这类性质的补偿他是可以与其他村民同等对待参与分红利的,这是他的户口性质所决定。

那只有户口没有宅基地和房屋的情况,与这类空挂户又不尽相同。你既已分户,就顺理成章地能申请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供建房使用。可是你却没有这样做,错失良机,是家庭的一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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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你现在哪栖身,有无栖身之所?

如果你只是变更了户主关系,仍然在父母老宅栖身且你这大家庭又无其它房屋,则你父母的这所老宅你与他们形成的是共有关系。既然是共有关系,那么你可参与他们因拆迁补偿的分红,占有你应得的那一部分。

这纯粹是你家庭内部事务,如何分割拆迁补偿款由你家自己定夺,政策法条无硬性规定。因为你其实就只履行了一个名誉上的分户,没有其它实质性的内涵,仍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值得注意的是在你分户问题上,父母与其他家庭成员以货币的方式给予你相应的分户房屋补偿,则被视为在房屋这块经济上你与父母脱钩了。如果是这样,在此次拆迁补偿问题上你是不能向父母提出补偿要求的。当然了,如果补偿数额较大,父母凭良心要分一杯羹给你又当别论。

地随房走。所谓宅基地就是农村里的房产,宅基地上没建房子视为空基,空基怎能有拆迁补偿呢?况且你连属于自己应得的宅基地的申请要求都没有落实,更别说地上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