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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使用抗菌药物一定需要做皮试吗?

临床案例

小张是一名妇科的护士,今天她遵医嘱去给一位患者做头孢他啶的皮试。该患者之前没有药物过敏史,因害怕疼痛拒绝做皮试。而管床医生说不做皮试就不能用药,患者无奈最终接受了皮试,皮试为阴性,可以用药。

这件事引起了小张的思考:注射使用抗菌药物一定需要做皮试吗?皮试真的可以对是否使用该药起决定性作用?

带着这些疑问,小张决定去查阅相关资料,参考《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等文章总结出以下知识点,分享给大家。

知识链接

1.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包括哪些?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系指化学结构中具有β内酰胺环的一大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单酰胺环类、碳青霉烯类等。目前,使用青霉素和头孢菌素前常规皮试在临床还普遍存在。

2.皮试的作用是有限的

药物过敏反应根据免疫机制的不同分为Ⅰ、Ⅱ、Ⅲ、Ⅳ四型。Ⅰ型为IgE介导的速发型过敏反应,通常在给药后数分钟到1小时之内发生,典型临床表现为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休克等。Ⅱ、Ⅲ、Ⅳ型为非IgE介导的迟发型过敏反应,通常在给药1小时之后直至数天发生。也就是说皮试仅能预测发生Ⅰ型(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可能性,对于Ⅱ、Ⅲ、Ⅳ型过敏反应是无法预测的,可见皮试的作用很有限。现实中许多医务人员还存在皮试操作不规范、结果判读不正确等现象,从而导致过敏反应急救应对不足、浪费医疗资源、缩窄抗菌药物选择范围等后果,使得皮试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3.皮试配制浓度与结果判读也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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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强调:设立阴性对照(生理盐水)及阳性对照(0.01mg/ml磷酸组胺),有助于排除假阳性反应及假阴性反应。

4.《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提出的改进策略和措施

(1)青霉素类

鼓励医疗机构、相关学术组织等对我国青霉素、头孢菌素过敏反应发生率进行调查,为我国青霉素皮试试剂的最佳组合提供循证医学证据。研制或引进更完备的青霉素试剂种类。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青霉素皮试的推荐意见,在充分研究及推进修订药品说明书、相关文件、权威著作的基础上:①精准定位青霉素皮试适应证,并从口服青霉素类药物做起,逐步取消常规青霉素皮试筛查;②完善青霉素皮试方法。

(2)头孢菌素类

除以下两种需进行皮试的特定情况外,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前,不需皮试。

①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Ⅰ型(速发型)过敏史患者。此类患者如临床确有必要使用头孢菌素,并具有专业人员、急救条件,在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后,选用与过敏药物侧链不同的头孢菌素进行皮试,其结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②药品说明书中规定需进行皮试的。应当向药品提供者进一步了解药品引发过敏反应的机理,皮试的灵敏度、特异度、阳性预测值和阴性预测值,并要求提供相应皮试试剂。

有过敏性疾病病史,如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特应性皮炎、食物过敏和其他药物(非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发生头孢菌素过敏的几率并不高于普通人群,应用头孢菌素前也无需常规进行皮试。但上述患者用药后一旦出现过敏反应,症状可能会更重,应加强用药后观察。

(3)其他β内酰胺类

单环类、头霉素类、氧头孢烯类、碳青霉烯类、青霉烯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均无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皮试预测作用,给药前无需常规进行皮试。若这些类别药物的说明书要求使用前皮试,参照头孢菌素类处理。

小结

经过学习后,小张护士再遇到皮试到底做不做这样的情况时,心里就有分寸了,她会寻找证据来让患者或医生相信自己,不会再夹在患者和医生之间左右为难了。不知道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有没有收获呢?

对于上面的观点,你同意吗?现实工作中,你是怎样做的?欢迎在留言区讨论~

作者简介

文章作者:郭润 张红艳 吴芬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关谷妇科